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辉南县晟德实业科技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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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辉南县晟德实业科技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查,2024年9月10日,我局拟对辉南县 (略) 报废汽车拆解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 (略) 53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辉南县 (略) 报废汽车拆解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辉南县朝阳镇张家街

建设单位

辉南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 (略) 辉南县朝阳镇张家街。项目为汽车拆解,总拆解规模5000辆/a,其中燃油机动车拆解规模为4000辆/a,电动汽车拆解规模为1000辆/a。项目回收拆解范围不包含大型油罐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排入清洗废水沉淀池(容积50m3),定期由罐车运至辉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50m3),进行隔油+絮凝沉淀预处理,定期由罐车运至辉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拆解车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有组织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A表A.1排放限制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内非*烷总烃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为风机等设备噪声,产噪设备优选低噪设备,同时采用减振、隔声、封闭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铅蓄电池、废燃油、废油液、废制冷机、废有机溶剂与含油机溶剂废物(防冻液、动力电池冷却液、有机溶剂)、废滤清器、 (略) 板、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含汞部件(含汞废物)、含铅部件、石棉废物、废油泥、沾染油液的废布(抹布、手套)、液化气罐、废气处理产生活性炭。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地面防渗处理,设置专门废液收集容器、有毒有害物质收集容器,并分别设置醒目的危险废物标识。各类危险废物应标注名称、危险性、日期及数量等基本信息。危险废物暂存、处置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其他不可利用物、废车用电子零部件、除尘灰。其他不可利用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交由相应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企业处置;除尘灰外售废品回收厂。一般固体废物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暂存场所。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全方位进行控制。场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拆解车间、动力蓄电池储存区均为重点防渗区。拆解车间地面应符合 GB* 的防油渗地面要求;铅蓄电池的拆卸区应满足《废铅蓄电池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中其他相关要求;动力蓄电池拆解区应满足《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地面应采用环氧地坪等硬化设施,地面应做防酸、防腐、防渗、硬化及绝缘处理。危废间内铅蓄电池的贮存区的地面应做防酸、防腐、防渗及硬化处理,同时还应满足《废铅蓄电池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中其他相关要求。动力蓄电池储存区应满足《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

  经审查,2024年9月10日,我局拟对辉南县 (略) 报废汽车拆解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 (略) 53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辉南县 (略) 报废汽车拆解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辉南县朝阳镇张家街

建设单位

辉南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 (略) 辉南县朝阳镇张家街。项目为汽车拆解,总拆解规模5000辆/a,其中燃油机动车拆解规模为4000辆/a,电动汽车拆解规模为1000辆/a。项目回收拆解范围不包含大型油罐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排入清洗废水沉淀池(容积50m3),定期由罐车运至辉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50m3),进行隔油+絮凝沉淀预处理,定期由罐车运至辉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拆解车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有组织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A表A.1排放限制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内非*烷总烃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为风机等设备噪声,产噪设备优选低噪设备,同时采用减振、隔声、封闭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铅蓄电池、废燃油、废油液、废制冷机、废有机溶剂与含油机溶剂废物(防冻液、动力电池冷却液、有机溶剂)、废滤清器、 (略) 板、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含汞部件(含汞废物)、含铅部件、石棉废物、废油泥、沾染油液的废布(抹布、手套)、液化气罐、废气处理产生活性炭。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地面防渗处理,设置专门废液收集容器、有毒有害物质收集容器,并分别设置醒目的危险废物标识。各类危险废物应标注名称、危险性、日期及数量等基本信息。危险废物暂存、处置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其他不可利用物、废车用电子零部件、除尘灰。其他不可利用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交由相应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企业处置;除尘灰外售废品回收厂。一般固体废物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暂存场所。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全方位进行控制。场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拆解车间、动力蓄电池储存区均为重点防渗区。拆解车间地面应符合 GB* 的防油渗地面要求;铅蓄电池的拆卸区应满足《废铅蓄电池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中其他相关要求;动力蓄电池拆解区应满足《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地面应采用环氧地坪等硬化设施,地面应做防酸、防腐、防渗、硬化及绝缘处理。危废间内铅蓄电池的贮存区的地面应做防酸、防腐、防渗及硬化处理,同时还应满足《废铅蓄电池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中其他相关要求。动力蓄电池储存区应满足《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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