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扩容一期工程规划选址的批前公示
鹰潭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扩容一期工程规划选址的批前公示
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受理了鹰潭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扩容一期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联 系 人:彭志高 电话:0701-*
附件:
1.公示说明
附件1
公示说明
本工程为鹰潭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扩容一期工程,根据规定由我局受理项目规划选址审批。
项目基本情况:鹰潭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扩容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为35.48亩,前期34.29亩已办理用地手续,本次办理的是1.19亩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本项目污水处理能力为*吨/日,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变配电间、综合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等工程。
拟选址情况:鹰潭高新区白露科技 (略) 以北,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西侧。
拟建项目用地情况:拟用地总规模796.63平方米;拟占用建设用地796.63平方米;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自然保护区。
2024年8月9日
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受理了鹰潭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扩容一期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联 系 人:彭志高 电话:0701-*
附件:
1.公示说明
附件1
公示说明
本工程为鹰潭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扩容一期工程,根据规定由我局受理项目规划选址审批。
项目基本情况:鹰潭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扩容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为35.48亩,前期34.29亩已办理用地手续,本次办理的是1.19亩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本项目污水处理能力为*吨/日,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变配电间、综合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等工程。
拟选址情况:鹰潭高新区白露科技 (略) 以北,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西侧。
拟建项目用地情况:拟用地总规模796.63平方米;拟占用建设用地796.63平方米;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自然保护区。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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