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浦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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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浦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棠浦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1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宜丰县新昌镇耶溪大道81号(*)

项目名称

棠浦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宜丰 (略)

建设单位

江西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宜丰 (略) ,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0′16.797″、北纬N28°43′55.962″。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光伏发电区、 (略) 、开关站;公用、辅助工程包括生产综合楼、生活综合楼、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治设施、固废处理系统等。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企业已于2022年12月6日取得《关于棠浦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环监督〔2022〕49号)。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装机容量由17.*MWp增至29.*MWp。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92.*,占总投资的0.6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文件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落实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全部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边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噪声限值标准;施工废水通过场地临时搭建隔油池、沉淀池等处理方式回用于场地抑尘或周边绿化,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优化环境减缓措施,避免对评价区内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场内 (略) (略) 名称、污水种类、流向标识。

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后回用厂区绿化,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种类及性质特点,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技术,确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各项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营运期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利用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清单要求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露检测,一旦发现泄露,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治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化学品从贮运、使用到生产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物料应做到分类、分区存放。设置围堰、防渗排水沟,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仪。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液、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施的检查维护,配套足够的应急物资,特别是有毒有害气体泄露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物资要保障到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你公司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做好环境监测管理。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环评文件,项目无SO2、NOX排放;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因此该项目无需申请总量。

十一公众参与要求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棠浦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1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宜丰县新昌镇耶溪大道81号(*)

项目名称

棠浦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宜丰 (略)

建设单位

江西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宜丰 (略) ,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0′16.797″、北纬N28°43′55.962″。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光伏发电区、 (略) 、开关站;公用、辅助工程包括生产综合楼、生活综合楼、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治设施、固废处理系统等。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企业已于2022年12月6日取得《关于棠浦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环监督〔2022〕49号)。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装机容量由17.*MWp增至29.*MWp。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92.*,占总投资的0.6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文件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落实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全部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边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噪声限值标准;施工废水通过场地临时搭建隔油池、沉淀池等处理方式回用于场地抑尘或周边绿化,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优化环境减缓措施,避免对评价区内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场内 (略) (略) 名称、污水种类、流向标识。

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后回用厂区绿化,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种类及性质特点,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技术,确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各项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营运期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利用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清单要求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露检测,一旦发现泄露,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治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化学品从贮运、使用到生产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物料应做到分类、分区存放。设置围堰、防渗排水沟,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仪。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液、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施的检查维护,配套足够的应急物资,特别是有毒有害气体泄露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物资要保障到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你公司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做好环境监测管理。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环评文件,项目无SO2、NOX排放;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因此该项目无需申请总量。

十一公众参与要求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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