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华泰英特罗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纯电子清洗剂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山东华泰英特罗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纯电子清洗剂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1.*吨高纯电子清洗剂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以北, (略) 以东,广利化工产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山东华泰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至 2024年9月14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 (略) 以北、 (略) 以东,占地面积*.63平方米。项目购置输送泵、过滤膜、缓冲罐等设备,以工业级过氧化氢等为主要原材料,经转料、膜过滤、成品储存、成品稀释装车、残渣转移等生产工艺,年产高纯电子清洗剂1.*吨。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膜系统冲洗废水、热水罐维修废水、装车栈台冲洗废水、化验室第二次清洗废水、化验室第三次清洗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须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对生产区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滤膜、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废液(含首次清洗废水)、废样品、废试剂、废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1.*吨高纯电子清洗剂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以北, (略) 以东,广利化工产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山东华泰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至 2024年9月14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 (略) 以北、 (略) 以东,占地面积*.63平方米。项目购置输送泵、过滤膜、缓冲罐等设备,以工业级过氧化氢等为主要原材料,经转料、膜过滤、成品储存、成品稀释装车、残渣转移等生产工艺,年产高纯电子清洗剂1.*吨。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膜系统冲洗废水、热水罐维修废水、装车栈台冲洗废水、化验室第二次清洗废水、化验室第三次清洗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须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对生产区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滤膜、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废液(含首次清洗废水)、废样品、废试剂、废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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