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线精河至阿拉山口增建二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兰新线精河至阿拉山口增建二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新线精河至阿拉山口增建二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新线精河至阿拉山口增建二线工程
建设单位: (略) 乌 (略) 乌 (略) 建设指挥部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10月12日
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新线精河至阿拉山口增建二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新线精河至阿拉山口增建二线工程
建设单位: (略) 乌 (略) 乌 (略) 建设指挥部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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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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