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渡口管理站职工安置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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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渡口管理站职工安置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联动方案》等文件规定,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委托宁夏盛世绿源 (略) 对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渡口管理站职工安置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渡口管理站职工安置项目。

占地面积:*.00m2

地理位置: (略) 崇兴镇新华桥种苗场,西邻344国道,南邻水泥便道,东侧为大棚及水渠。

土地使用权人: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

规划: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

二、调查结论:

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渡口管理站职工安置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及邻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历史阶段主要为农用地,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很小,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项目建设用地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公司对亚龙湾西区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 (略) 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金 (略) 96号1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宁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联动方案》等文件规定,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委托宁夏盛世绿源 (略) 对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渡口管理站职工安置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渡口管理站职工安置项目。

占地面积:*.00m2

地理位置: (略) 崇兴镇新华桥种苗场,西邻344国道,南邻水泥便道,东侧为大棚及水渠。

土地使用权人: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

规划: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

二、调查结论:

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渡口管理站职工安置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及邻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历史阶段主要为农用地,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很小,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项目建设用地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公司对亚龙湾西区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 (略) 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金 (略) 96号1号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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