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民委员会2024年黎明村罗城扎粉原材料基地第一期附属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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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民委员会2024年黎明村罗城扎粉原材料基地第一期附属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关于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民委员会2024年黎明村罗城扎粉原材料基地第一期附属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民委员会2024年黎明村罗城扎粉原材料基地第一期附属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3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万载县迎宾大道(*)

项目名称

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民委员会2024年黎明村罗城扎粉原材料基地第一期附属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新村组

建设单位

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民委员会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新村组,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4°33′42.266″,北纬28°16′2.958″,项目总投资218.*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6%。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4100m2,依托村集体已建设的微工厂厂房进行生产,租赁东北角一栋居民楼作为办公用房;项目主要以外购湿稻谷为原辅料,经输入粮坑、清理除杂、烘干;筛分清理、去石、磁选、砻谷(去壳)、谷糙分离、碾米(3道)、抛光、色选、白米分级、包装入库等工序完成稻谷烘干、稻谷加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烘干稻谷4000t、精米(优质大米)2400t、谷壳900t、谷糠450t、碎米和异色米250t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相应的成熟可行工艺处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排气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管理要求,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可行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输入粮坑废气、清理除杂、烘干粉尘废气、热风炉燃料燃烧废气、稻谷加工粉尘(筛分清理、去石、磁选、色选、白米分级、砻谷、谷糙分离)。热风炉燃料燃烧废气经过集气管道合并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非金属加热炉、表4燃煤炉窑排放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满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清理、去石、磁选、色选、白米分级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脉冲除尘器处理,砻谷、谷糙分离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脉冲除尘器处理,碾米、抛光粉尘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满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后合并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装卸输入粮坑废气、清理除杂、烘干粉尘废气通过加强绿化等措施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以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场区绿化,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严格落实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

(九)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放设施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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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民委员会2024年黎明村罗城扎粉原材料基地第一期附属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民委员会2024年黎明村罗城扎粉原材料基地第一期附属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3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万载县迎宾大道(*)

项目名称

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民委员会2024年黎明村罗城扎粉原材料基地第一期附属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新村组

建设单位

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民委员会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万载县罗城镇黎明村新村组,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4°33′42.266″,北纬28°16′2.958″,项目总投资218.*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6%。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4100m2,依托村集体已建设的微工厂厂房进行生产,租赁东北角一栋居民楼作为办公用房;项目主要以外购湿稻谷为原辅料,经输入粮坑、清理除杂、烘干;筛分清理、去石、磁选、砻谷(去壳)、谷糙分离、碾米(3道)、抛光、色选、白米分级、包装入库等工序完成稻谷烘干、稻谷加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烘干稻谷4000t、精米(优质大米)2400t、谷壳900t、谷糠450t、碎米和异色米250t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相应的成熟可行工艺处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排气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管理要求,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可行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输入粮坑废气、清理除杂、烘干粉尘废气、热风炉燃料燃烧废气、稻谷加工粉尘(筛分清理、去石、磁选、色选、白米分级、砻谷、谷糙分离)。热风炉燃料燃烧废气经过集气管道合并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非金属加热炉、表4燃煤炉窑排放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满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清理、去石、磁选、色选、白米分级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脉冲除尘器处理,砻谷、谷糙分离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脉冲除尘器处理,碾米、抛光粉尘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满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后合并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装卸输入粮坑废气、清理除杂、烘干粉尘废气通过加强绿化等措施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以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场区绿化,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严格落实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

(九)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放设施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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