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道344线与同土公路交叉口道路安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道344线与同土公路交叉口道路安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审批国道344线 (略) (略) 安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交发〔2024〕3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8-*-18-01-*。相关专家对 (略) 编制的《国道344线 (略) (略) 安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国道344线 (略) (略) 口重载车比例较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该项目的实施将尽可能消除项目区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的降低交通事故, (略) 交通形势稳定。原则上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河乡。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国道G344线交叉口范围进行3.5米加宽改造,增设入口50米减速车道、出口80米加速车道以及左转50米专用车道,渐变段长度均为50米,主线偏移段长度取80米; (略) 交叉口范围进行改造,改造长度210米,并对进口增设3.5米专用左转车道,路口增设信号灯及监控设施。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29.*元。其中:工程费196.*元,土地拆迁补偿费10.*元,其他费用15.*元,预备费7.*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国道344线 (略) (略) 安全提升工程投资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道344线 (略) (略) 安全提升
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筑 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196.21 | 0.00 | 0.00 | 196.21 | |
1 | 临时工程 | 2.31 | 2.31 | |||
2 | 路基工程 | 22.27 | 22.27 | |||
3 | 路面工程 | 115.56 | 115.56 | |||
4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49.06 | 49.06 | |||
5 | 专项费用 | 7.01 | 7.01 | |||
二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10.51 | 10.51 | |||
1 | 土地补偿费 | 9.53 | 9.53 | |||
2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0.98 | 0.98 | |||
三 | 其他费用 | 15.97 | 15.97 | |||
1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3.13 | 3.13 | |||
2 | 设计费 | 3.92 | 3.92 | |||
3 | 竣工试验验收检测费 | 1.96 | 1.96 | |||
4 | 清单控制价编制费 | 0.98 | 0.98 | |||
5 | 财务决算报告编制费 | 0.98 | 0.98 | |||
6 | 土地占用税 | 5.00 | 5.00 | |||
三 | 预备费 | 7.02 | 7.02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196.21 | 0.00 | 0.00 | 33.50 | 229.71 |
(略) 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审批国道344线 (略) (略) 安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交发〔2024〕3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8-*-18-01-*。相关专家对 (略) 编制的《国道344线 (略) (略) 安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国道344线 (略) (略) 口重载车比例较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该项目的实施将尽可能消除项目区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的降低交通事故, (略) 交通形势稳定。原则上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河乡。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国道G344线交叉口范围进行3.5米加宽改造,增设入口50米减速车道、出口80米加速车道以及左转50米专用车道,渐变段长度均为50米,主线偏移段长度取80米; (略) 交叉口范围进行改造,改造长度210米,并对进口增设3.5米专用左转车道,路口增设信号灯及监控设施。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29.*元。其中:工程费196.*元,土地拆迁补偿费10.*元,其他费用15.*元,预备费7.*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国道344线 (略) (略) 安全提升工程投资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道344线 (略) (略) 安全提升
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筑 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196.21 | 0.00 | 0.00 | 196.21 | |
1 | 临时工程 | 2.31 | 2.31 | |||
2 | 路基工程 | 22.27 | 22.27 | |||
3 | 路面工程 | 115.56 | 115.56 | |||
4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49.06 | 49.06 | |||
5 | 专项费用 | 7.01 | 7.01 | |||
二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10.51 | 10.51 | |||
1 | 土地补偿费 | 9.53 | 9.53 | |||
2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0.98 | 0.98 | |||
三 | 其他费用 | 15.97 | 15.97 | |||
1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3.13 | 3.13 | |||
2 | 设计费 | 3.92 | 3.92 | |||
3 | 竣工试验验收检测费 | 1.96 | 1.96 | |||
4 | 清单控制价编制费 | 0.98 | 0.98 | |||
5 | 财务决算报告编制费 | 0.98 | 0.98 | |||
6 | 土地占用税 | 5.00 | 5.00 | |||
三 | 预备费 | 7.02 | 7.02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196.21 | 0.00 | 0.00 | 33.50 | 22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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