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101号办理结果的复函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101号办理结果的复函
尊敬的刘艳代表: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嘉陵江流域(苍溪段)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苍溪县是长江支流嘉陵江中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等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近年来,我县坚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四、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县委“543”发展战略重要内容,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增强环保法治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筑牢嘉陵江中上游生态屏障。成立推动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定期安排部署,跟踪督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长江保护法等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县政协围绕流域保护重大事项开展民主协商,推动形成了共抓流域大保护的合力。
(二)深入学法普法。坚持机关干部学法,把长江保护法、嘉陵江保护条例等纳入全县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干部教育培训、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培训班重要学习内容,有效提升了基层干部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普法宣传责任,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时间节点,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学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监督执法。坚持依法治污,全面加强涉水排污监管,紧盯重点企业和畜禽养殖等重点排污单位,加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巡查,开展畜禽养殖、违法采砂、侵占河湖岸线等11项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以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重点,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多渠道开展增殖放流。常态开展“渔政亮剑”“打非断链”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嘉陵江流域非法捕捞活动。
二、坚持生态优先,持续健全流域保护体系
(一)完善流域保护规划。将嘉陵江流域苍溪段治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结合苍溪实际,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东河、插江小流域等治理实施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持续完善。
(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建立以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常态化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全覆盖核查重点遥感监测点位,整治违法违规建设活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启动生态保护成效评估。全面落实林长制,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建成梨仙湖湿地公园,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0.35%。
(三)构建联防联控机制。我县与阆中等毗邻地区构建形成了“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防联控”环境保护区域多级联动协调机制,实现环境信息共享,强化水质监测异常预警,定期联合巡河护河,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处置能力,制定“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共同妥善应对处置多起上游输入型污染事件。
三、担当上游责任,坚定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沿湖生态修复,建成省级湿地公园1个、滨江绿道15公里、完成河道绿化98公里,恢复岸线5300米,复垦复绿305亩。实施长江“十年禁捕”,嘉陵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55个,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全面提升流域水质。充分发挥河湖长头雁作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保优水、治良水,对国省断面实行ABCD动态分级分类管理,高标准推动东河、插江等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深入整治嘉陵江入河排污口,推进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31个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30条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完成治理,8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县河流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三)扎实整改环境问题。坚持“清单制+责任制+红黄蓝”制度,第一轮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和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实现“清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的18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反馈的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剩余1个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省级移交我县3个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销号。目前,已组织开展多次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县领导常态化明查暗访督导问题整改,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嘉陵江中上游保护意识,以美丽苍溪建设为引领,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抓实优水保护,加大良水提质力度,进一步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略) 先行县。一是推动全域协同保护。完善区域流域跨界联防联控机制,统一执法标准,落实跨区域联合交叉执法。配合推进流域生态补偿、赔偿机制,共护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确保区域生态安全。二是加大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落实区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抓实小流域治理,补齐环境基础短板,深化面源污染防控,有效削减流域污染负荷。持续做大做强生态产业,引导各乡镇抓实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切实提升区域生态本底。持续推进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长效落实河湖水域岸线保洁工作。三是促进生态价值实现。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探索实施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下的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立足自然生态禀赋,促进产业与生态“共生”发展。
(略) 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7日
尊敬的刘艳代表: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嘉陵江流域(苍溪段)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苍溪县是长江支流嘉陵江中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等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近年来,我县坚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四、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县委“543”发展战略重要内容,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增强环保法治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筑牢嘉陵江中上游生态屏障。成立推动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定期安排部署,跟踪督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长江保护法等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县政协围绕流域保护重大事项开展民主协商,推动形成了共抓流域大保护的合力。
(二)深入学法普法。坚持机关干部学法,把长江保护法、嘉陵江保护条例等纳入全县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干部教育培训、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培训班重要学习内容,有效提升了基层干部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普法宣传责任,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时间节点,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学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监督执法。坚持依法治污,全面加强涉水排污监管,紧盯重点企业和畜禽养殖等重点排污单位,加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巡查,开展畜禽养殖、违法采砂、侵占河湖岸线等11项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以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重点,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多渠道开展增殖放流。常态开展“渔政亮剑”“打非断链”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嘉陵江流域非法捕捞活动。
二、坚持生态优先,持续健全流域保护体系
(一)完善流域保护规划。将嘉陵江流域苍溪段治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结合苍溪实际,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东河、插江小流域等治理实施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持续完善。
(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建立以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常态化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全覆盖核查重点遥感监测点位,整治违法违规建设活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启动生态保护成效评估。全面落实林长制,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建成梨仙湖湿地公园,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0.35%。
(三)构建联防联控机制。我县与阆中等毗邻地区构建形成了“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防联控”环境保护区域多级联动协调机制,实现环境信息共享,强化水质监测异常预警,定期联合巡河护河,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处置能力,制定“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共同妥善应对处置多起上游输入型污染事件。
三、担当上游责任,坚定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沿湖生态修复,建成省级湿地公园1个、滨江绿道15公里、完成河道绿化98公里,恢复岸线5300米,复垦复绿305亩。实施长江“十年禁捕”,嘉陵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55个,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全面提升流域水质。充分发挥河湖长头雁作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保优水、治良水,对国省断面实行ABCD动态分级分类管理,高标准推动东河、插江等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深入整治嘉陵江入河排污口,推进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31个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30条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完成治理,8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县河流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三)扎实整改环境问题。坚持“清单制+责任制+红黄蓝”制度,第一轮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和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实现“清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的18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反馈的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剩余1个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省级移交我县3个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销号。目前,已组织开展多次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县领导常态化明查暗访督导问题整改,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嘉陵江中上游保护意识,以美丽苍溪建设为引领,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抓实优水保护,加大良水提质力度,进一步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略) 先行县。一是推动全域协同保护。完善区域流域跨界联防联控机制,统一执法标准,落实跨区域联合交叉执法。配合推进流域生态补偿、赔偿机制,共护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确保区域生态安全。二是加大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落实区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抓实小流域治理,补齐环境基础短板,深化面源污染防控,有效削减流域污染负荷。持续做大做强生态产业,引导各乡镇抓实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切实提升区域生态本底。持续推进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长效落实河湖水域岸线保洁工作。三是促进生态价值实现。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探索实施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下的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立足自然生态禀赋,促进产业与生态“共生”发展。
(略) 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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