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贯彻落实2023年天津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蓟州区贯彻落实2023年天津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23年12月7日至12月21日, (略)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蓟州区开展了为期15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24年7月15日向蓟州区委、区政府反馈督察报告。蓟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蓟州区贯彻落实2023年天津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已经蓟州区委、区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指出,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牵引、重要契机,更加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更加有力推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蓟州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 (略) 筑牢绿色根基。
《整改方案》明确,要将督察整改工作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协同开展,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持续增强解决问题实效。到2024年底前,10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针对督察反馈问题,制定了《蓟州区贯彻落实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细化分解为10项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一是全面提升“两山”转化成效,提炼整理“两山”转化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效,加快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建设和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全面实施文旅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扩增绿色有机产品认证总量,立足地方特色及核算需求,持续调查摸底全区生态产品底数。二是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建立健全稳定、有效的执法联动机制,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不断减少过境重型柴油车的尾气和扬尘污染,对过境柴油货车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理合力。三是扎实做好清洁能源取暖保障工作,研究制定采暖季无烟型煤补贴政策,加强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等重点领域散煤治理,严厉打击禁燃区销售煤炭为、固定场所无照经营煤炭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煤炭行为。四是加大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力度,督促上仓污水处理厂,如期完成扩建工程。建立协调互通机制,积极协调拨付污水处理厂运维资金,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五是全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加强取水建设工程监管,督导运维单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纳管闲置未运行污水处理站恢复正常运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六是统筹推动矿山治理修复任务。加快西五百户矿区矿山生态修复进度,大力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模式,科学规范高效推进矿山治理三期剩余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七是深化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相关规定,针对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督促农户完成宅基地审批手续补办工作,对超出宅基地审批标准部分,进行拆除清理,恢复生态功能。八是加强于桥水库污染治理。强化巡河制度落实,以河湖清“四乱”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做到常抓常管,动态监管,,确保于桥水库水质安全。加大投放水生植物、打捞菹草工作力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开展跨境联合监测,精准研判风险,及时处置问题隐患,巩固提升于桥水库水质。九是深化“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加强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河湖长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压实河湖长职责,发现问题,立知立改。督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完善河湖长效管护机制,防止问题反复出现。十是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对问题点位附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全面排查相关乡镇其他易产生垃圾问题的点位及时清理相关支渠沟底,确保表面无漂浮物、沟底无污染淤泥。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避免村庄垃圾长期堆积影响村庄环境,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组织领导机制,发挥区级领导包保乡镇和联系点督查指导作用,坚持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落实。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狠抓问题整改。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现场督办检查,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不高、工作疏忽懈怠、环境问题整治不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恶化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 (略) 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共建共管共享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附件:
2023年12月7日至12月21日, (略)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蓟州区开展了为期15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24年7月15日向蓟州区委、区政府反馈督察报告。蓟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蓟州区贯彻落实2023年天津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已经蓟州区委、区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指出,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牵引、重要契机,更加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更加有力推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蓟州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 (略) 筑牢绿色根基。
《整改方案》明确,要将督察整改工作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协同开展,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持续增强解决问题实效。到2024年底前,10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针对督察反馈问题,制定了《蓟州区贯彻落实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细化分解为10项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一是全面提升“两山”转化成效,提炼整理“两山”转化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效,加快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建设和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全面实施文旅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扩增绿色有机产品认证总量,立足地方特色及核算需求,持续调查摸底全区生态产品底数。二是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建立健全稳定、有效的执法联动机制,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不断减少过境重型柴油车的尾气和扬尘污染,对过境柴油货车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理合力。三是扎实做好清洁能源取暖保障工作,研究制定采暖季无烟型煤补贴政策,加强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等重点领域散煤治理,严厉打击禁燃区销售煤炭为、固定场所无照经营煤炭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煤炭行为。四是加大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力度,督促上仓污水处理厂,如期完成扩建工程。建立协调互通机制,积极协调拨付污水处理厂运维资金,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五是全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加强取水建设工程监管,督导运维单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纳管闲置未运行污水处理站恢复正常运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六是统筹推动矿山治理修复任务。加快西五百户矿区矿山生态修复进度,大力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模式,科学规范高效推进矿山治理三期剩余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七是深化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相关规定,针对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督促农户完成宅基地审批手续补办工作,对超出宅基地审批标准部分,进行拆除清理,恢复生态功能。八是加强于桥水库污染治理。强化巡河制度落实,以河湖清“四乱”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做到常抓常管,动态监管,,确保于桥水库水质安全。加大投放水生植物、打捞菹草工作力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开展跨境联合监测,精准研判风险,及时处置问题隐患,巩固提升于桥水库水质。九是深化“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加强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河湖长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压实河湖长职责,发现问题,立知立改。督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完善河湖长效管护机制,防止问题反复出现。十是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对问题点位附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全面排查相关乡镇其他易产生垃圾问题的点位及时清理相关支渠沟底,确保表面无漂浮物、沟底无污染淤泥。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避免村庄垃圾长期堆积影响村庄环境,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组织领导机制,发挥区级领导包保乡镇和联系点督查指导作用,坚持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落实。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狠抓问题整改。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现场督办检查,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不高、工作疏忽懈怠、环境问题整治不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恶化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 (略) 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共建共管共享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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