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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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4年9月10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09-10 10:25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杨冰梅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6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2-*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A区1-3号无差别综合窗口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金佳石粉厂年产*吨白云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岫环审字〔2024〕19号 2024-9-10

    附件: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金佳石粉厂年产*吨白云石粉加工项目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4年9月10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09-10 10:25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杨冰梅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6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2-*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A区1-3号无差别综合窗口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金佳石粉厂年产*吨白云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岫环审字〔2024〕19号 2024-9-10

    附件: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金佳石粉厂年产*吨白云石粉加工项目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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