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赣州市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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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赣州市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更新赣州市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 (略) 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能力,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 (略) 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进行调整,公开遴选相关方面专业技术和管理专家,增补进入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
一、入库范围
(略) 校、 (略) 所、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管理经验的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固体废物防治等方面的专家。各类专家名额视申报情况调剂。江西省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可直接申报入库。
二、入库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2.熟悉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和掌握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相关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具有十年以上生态环境等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历,且在本专业或本行业有较深造诣;
3.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认可的环保相关资质证书;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踏勘等现场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专家可适当放宽);
5.本人自愿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信用记录;
6.具有以下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等相关工作业绩者优先入库:担任3个以上相关项目技术负责人;发表3篇以上相关论文论著(前二作者);获得相关专利证书;承担省级以上相关重大项目;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三、入库流程
1.相关单位甄选符合入库条件的推荐人选,征得本人同意后组织推荐申报。
2.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分类择优推荐专家入库并公示。
3.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专 (略) 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
四、其他要求
1.申请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的专家申报需填报《 (略) 土壤生态环境专家申报表》《专家承诺书》《 (略) 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申请汇总表》(见附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每名专家材料存为一个PDF文件)。
2.推荐单位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汇总申报材料电 (略) 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科(邮箱:*@*63.com,联系人:刘益成,联系电话:*)。

附件:
1. (略) 土壤生态环境专家申报表
2.专家承诺书
3. (略) 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申请汇总表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更新赣州市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的通知(附件1-3)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更新赣州市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 (略) 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能力,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 (略) 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进行调整,公开遴选相关方面专业技术和管理专家,增补进入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
一、入库范围
(略) 校、 (略) 所、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管理经验的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固体废物防治等方面的专家。各类专家名额视申报情况调剂。江西省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可直接申报入库。
二、入库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2.熟悉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和掌握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相关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具有十年以上生态环境等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历,且在本专业或本行业有较深造诣;
3.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认可的环保相关资质证书;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踏勘等现场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专家可适当放宽);
5.本人自愿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信用记录;
6.具有以下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等相关工作业绩者优先入库:担任3个以上相关项目技术负责人;发表3篇以上相关论文论著(前二作者);获得相关专利证书;承担省级以上相关重大项目;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三、入库流程
1.相关单位甄选符合入库条件的推荐人选,征得本人同意后组织推荐申报。
2.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分类择优推荐专家入库并公示。
3.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专 (略) 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
四、其他要求
1.申请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的专家申报需填报《 (略) 土壤生态环境专家申报表》《专家承诺书》《 (略) 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申请汇总表》(见附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每名专家材料存为一个PDF文件)。
2.推荐单位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汇总申报材料电 (略) 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科(邮箱:*@*63.com,联系人:刘益成,联系电话:*)。

附件:
1. (略) 土壤生态环境专家申报表
2.专家承诺书
3. (略) 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申请汇总表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更新赣州市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的通知(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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