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唐曹公路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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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唐曹公路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 (略) 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

1、项目名称

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 (略) 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概括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 (略) 路南区境内,起点为陡河(桩号:0+000)坐标经度118°14′6.381″,纬度39°35′31.800″,终点为倒虹吸(桩号:6+092)坐标经度118°10′40.772″,纬度 39°35′34.350″。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南湖引水渠河道清淤工程,河道生态护岸提升工程,慢行系统,初雨净化工程,亮化工程。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5185.*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3.*元。

3、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区河道监管中心

联系人:崔海航 电话:0315-*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唐山 (略)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 (略) 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投递地址: (略) 区河道监管中心,电话:0315-*,收件人:崔海航,*@*26.com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及真实姓名,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公众多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表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7、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 (略) 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

1、项目名称

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 (略) 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概括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 (略) 路南区境内,起点为陡河(桩号:0+000)坐标经度118°14′6.381″,纬度39°35′31.800″,终点为倒虹吸(桩号:6+092)坐标经度118°10′40.772″,纬度 39°35′34.350″。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南湖引水渠河道清淤工程,河道生态护岸提升工程,慢行系统,初雨净化工程,亮化工程。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5185.*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3.*元。

3、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区河道监管中心

联系人:崔海航 电话:0315-*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唐山 (略)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 (略) 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投递地址: (略) 区河道监管中心,电话:0315-*,收件人:崔海航,*@*26.com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及真实姓名,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公众多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表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7、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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