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十二项整改任务-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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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十二项整改任务-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十二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至6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 (略) 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邮寄地址: (略) 东区泰隆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

附件: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

(联系人:张校维,*)

附件: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略) 落实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二项整改任务: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布德镇巴关河村遗留大量“散乱污”企业弃渣,督察发现相关问题整治不彻底,机械设备和原料弃渣仍有大量堆存。

整改责任单位

(略) 仁和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对现场堆放的机械设备进行清理,并进行生态修复。

整改措施

1. 2021年7月底前对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彻底清理。

2. 聘请专家制定生态修复方案,2021年10月底前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3. 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防止反弹。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 已于2021年7月底前完成场地内机械设备清运。

2. 已于2021年7月完成生态修复方案的制定,并按要求开展修坡、覆土、挡护、复绿等生态修复工作。

3. 建立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示制度,于2021年9月3日在现场设置了公示牌。仁和区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在现场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加强对点位的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关于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十二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至6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 (略) 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邮寄地址: (略) 东区泰隆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

附件: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

(联系人:张校维,*)

附件: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略) 落实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二项整改任务: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布德镇巴关河村遗留大量“散乱污”企业弃渣,督察发现相关问题整治不彻底,机械设备和原料弃渣仍有大量堆存。

整改责任单位

(略) 仁和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对现场堆放的机械设备进行清理,并进行生态修复。

整改措施

1. 2021年7月底前对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彻底清理。

2. 聘请专家制定生态修复方案,2021年10月底前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3. 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防止反弹。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 已于2021年7月底前完成场地内机械设备清运。

2. 已于2021年7月完成生态修复方案的制定,并按要求开展修坡、覆土、挡护、复绿等生态修复工作。

3. 建立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示制度,于2021年9月3日在现场设置了公示牌。仁和区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在现场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加强对点位的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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