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棚户区改造大高家3地块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大洼区棚户区改造大高家3地块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713号)和《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辽委办发〔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大洼区棚户区改造大高家3地块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征收范围
该地块位于田家街道,其范围为: (略) 以东,305国道以西, (略) 以南,政府大街以北,地块占地173.16亩。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房屋征收范围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对房屋征收项目有异议的利益相关者。
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房屋征收的态度,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7天。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此次房屋征收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略) 大洼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奇 电话:0427-*
邮箱: *@*63.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盘锦中睿 (略)
联系人:徐光 电话:0427-*
邮箱:*@*63.com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713号)和《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辽委办发〔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大洼区棚户区改造大高家3地块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征收范围
该地块位于田家街道,其范围为: (略) 以东,305国道以西, (略) 以南,政府大街以北,地块占地173.16亩。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房屋征收范围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对房屋征收项目有异议的利益相关者。
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房屋征收的态度,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7天。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此次房屋征收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略) 大洼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奇 电话:0427-*
邮箱: *@*63.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盘锦中睿 (略)
联系人:徐光 电话:0427-*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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