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海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9月1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9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海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海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 (略) (略) (略) 区东侧及北侧( (略) 北, (略) 东) | (略) (略) | 项 (略) 区东侧地块建设卒中胸痛创伤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科教实验楼;北侧地块建设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员工生活区。项目占地*m2,其中东地块占地面积*m2,北地块占地面积*m2。项目总建筑面积*m2,其中东地块卒中胸痛创伤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m2,北地块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m2。项目新增床位1020张,其中卒中胸痛创伤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新增床位670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新增床位350张。项目建成后, (略) 区床位规模总计达到3020张。 |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严禁医疗废水混入 (略) 。医疗废水先经预处理消毒及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起接入污水处理站。医疗废水预处理消毒采用“格栅+混凝沉淀+活性氧预消毒”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 (略) 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接管排入大浦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大浦河。 (二)加强噪声管理工作。使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各种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采取减震、消声、隔音、双层玻璃、加强绿化等有效降噪措施。项目东、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西、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类废气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经“封闭式的池体+碱液喷淋+生物除臭”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4#)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分别经63m排气筒(3#)和67.5m排气筒(5#)排放;理化实验室废气与经紫外线消毒杀菌后的生物实验室废气一起进入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56m(高于楼顶2m)排气筒(6#)排放。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区域废气,通过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等方式降低恶臭产生;食堂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净化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废气通过附壁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排气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废气经位于屋顶的排风口排放;垃圾收集点、医疗暂存间臭气经消毒、灭蝇、及时清运、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检验室废气经空气消毒机消毒+微负压收集+管道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 (四)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废包装材料等。餐厨垃圾和废油脂 (略) 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利用。一般固废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泥、检验废液、废药物、废药品、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放至危废库暂存,须委托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同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及医疗废物相关管理要求。 (五)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污染物的产生、渗漏、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实施分区防渗,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事故池、污水管线及污水处理系统、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腐防渗。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9月1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9月1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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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 (略) (略) (略) 区东侧及北侧( (略) 北, (略) 东) | (略) (略) | 项 (略) 区东侧地块建设卒中胸痛创伤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科教实验楼;北侧地块建设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员工生活区。项目占地*m2,其中东地块占地面积*m2,北地块占地面积*m2。项目总建筑面积*m2,其中东地块卒中胸痛创伤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m2,北地块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m2。项目新增床位1020张,其中卒中胸痛创伤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新增床位670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及配套设施新增床位350张。项目建成后, (略) 区床位规模总计达到3020张。 |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严禁医疗废水混入 (略) 。医疗废水先经预处理消毒及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起接入污水处理站。医疗废水预处理消毒采用“格栅+混凝沉淀+活性氧预消毒”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 (略) 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接管排入大浦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大浦河。 (二)加强噪声管理工作。使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各种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采取减震、消声、隔音、双层玻璃、加强绿化等有效降噪措施。项目东、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西、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类废气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经“封闭式的池体+碱液喷淋+生物除臭”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4#)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分别经63m排气筒(3#)和67.5m排气筒(5#)排放;理化实验室废气与经紫外线消毒杀菌后的生物实验室废气一起进入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56m(高于楼顶2m)排气筒(6#)排放。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区域废气,通过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等方式降低恶臭产生;食堂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净化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废气通过附壁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排气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废气经位于屋顶的排风口排放;垃圾收集点、医疗暂存间臭气经消毒、灭蝇、及时清运、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检验室废气经空气消毒机消毒+微负压收集+管道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 (四)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废包装材料等。餐厨垃圾和废油脂 (略) 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利用。一般固废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泥、检验废液、废药物、废药品、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放至危废库暂存,须委托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同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及医疗废物相关管理要求。 (五)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污染物的产生、渗漏、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实施分区防渗,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事故池、污水管线及污水处理系统、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腐防渗。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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