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伊顺窑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电熔砖及5000吨氧化锆粉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伊顺窑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电熔砖及5000吨氧化锆粉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 (略) 年产*吨电熔砖及5000吨氧化锆粉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 (略) 年产*吨电熔砖及5000吨氧化锆粉体扩建项目 | (略) 苟堂镇付寨村八组 | 河南聚力 (略) | 本项目总投资*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不新增占地,用地面积约5653.36平方米,新增设备: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磨、混砂机、筛分机、电熔炉等。 | 1、废水:项目电熔炉冷却水经1座循环水池(100m3)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切磨工段废水经2座沉淀池(现有1座60m3、本次新增1座120m3)处理后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1座隔油池(2m3)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进入1座化粪池(5m3)处理,然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走,综合利用。 2、废气: ①电熔砖生产线骨料线粉尘、粉料线粉尘、物料进仓、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进入1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管道引入1根15m排气筒排(DA001)。 ②氧化锆生产线物料入仓、混料工段粉尘、喷吹、筛分、包装工段粉尘收集后进入1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然后通过管道引入1根15m排气筒排(DA002)。 ③电熔炉废气收集后经1套“旋风收尘器+SCR脱硝设施+列管冷却装置+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④砂型生产线物料入仓、混料工段粉尘以及木板加工、除砂工段粉尘收集后进入1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然后通过管道引入1根15m排气筒排(DA003)。 ⑤食堂油烟:企业在基准灶头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入一套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90%)进行处理,处理后由屋顶排气筒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工段颗粒物以及电熔炉熔融浇注废气排放均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原料破碎、磨粉、筛分、配料、成型等生产工序:颗粒物≤10mg/m3;高温电熔炉:颗粒物≤10mg/m3、NOx≤300mg/m3,氨≤8mg/m3);同时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耐火材料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NOx:以实测浓度计、氨8mg/m3。扩建完成后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为0.225mg/m3,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去除效率≥90%,排放限值1.5mg/m3)的要求。 综上,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将破碎机置于地下、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石墨电极、废木板、废边角料、沉淀池底泥以及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催化剂。 废包装材料、废石墨电极、废木板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然后定期外售;废边角料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回用于生产;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 (略) 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 (略) 年产*吨电熔砖及5000吨氧化锆粉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 (略) 年产*吨电熔砖及5000吨氧化锆粉体扩建项目 | (略) 苟堂镇付寨村八组 | 河南聚力 (略) | 本项目总投资*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不新增占地,用地面积约5653.36平方米,新增设备: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磨、混砂机、筛分机、电熔炉等。 | 1、废水:项目电熔炉冷却水经1座循环水池(100m3)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切磨工段废水经2座沉淀池(现有1座60m3、本次新增1座120m3)处理后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1座隔油池(2m3)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进入1座化粪池(5m3)处理,然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走,综合利用。 2、废气: ①电熔砖生产线骨料线粉尘、粉料线粉尘、物料进仓、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进入1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管道引入1根15m排气筒排(DA001)。 ②氧化锆生产线物料入仓、混料工段粉尘、喷吹、筛分、包装工段粉尘收集后进入1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然后通过管道引入1根15m排气筒排(DA002)。 ③电熔炉废气收集后经1套“旋风收尘器+SCR脱硝设施+列管冷却装置+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④砂型生产线物料入仓、混料工段粉尘以及木板加工、除砂工段粉尘收集后进入1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然后通过管道引入1根15m排气筒排(DA003)。 ⑤食堂油烟:企业在基准灶头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入一套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90%)进行处理,处理后由屋顶排气筒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工段颗粒物以及电熔炉熔融浇注废气排放均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原料破碎、磨粉、筛分、配料、成型等生产工序:颗粒物≤10mg/m3;高温电熔炉:颗粒物≤10mg/m3、NOx≤300mg/m3,氨≤8mg/m3);同时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耐火材料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NOx:以实测浓度计、氨8mg/m3。扩建完成后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为0.225mg/m3,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去除效率≥90%,排放限值1.5mg/m3)的要求。 综上,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将破碎机置于地下、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石墨电极、废木板、废边角料、沉淀池底泥以及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催化剂。 废包装材料、废石墨电极、废木板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然后定期外售;废边角料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回用于生产;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 (略) 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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