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4年9月10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聚北一站废液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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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4年9月10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聚北一站废液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庆 (略) 新聚北一站废液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庆 (略) 新聚北一站废液处理项目

黑 (略) 萨尔图区 (略) 南侧1.5km、 (略) 西侧1km处

大庆 (略)

吉林省鸿源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310-*-04-02-*,大庆 (略) 新聚北一站现有厂区内。项目不新增占地,厂区总占地面积为8000m2。该项目新建采用“三相分离+一级气浮”工艺,年处理含油废液*m3。本项目新建1座300m3废液储存池,1间建筑面积50m2轻钢彩板结构隔油池间(内设1座72m3隔油池)。将原有药剂库房改造为废液处理厂房,厂房内设置1套气浮装置、1个排渣罐、2台离心机、2台无轴输送机及机泵等设备。依托现有主厂房闲置区域新建1座81m3污泥调质槽。新建1座100m2污泥堆放场,污水管道200m。配套建设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其他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8.*元。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已建生活污水储存池,定期 (略) (略) 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项目含油废液处理后的污水、初期雨水管输至新聚北一转油放水站处理,水相经外输泵送至聚北一三元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应同时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及《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要求,回注油层。运营期不新增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略) ,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废液处理厂房地面、地下污水管道及废液池、隔油池、气浮装置底板及壁板采取重点防渗,废液处理厂房地面及废液池、隔油池、气浮装置等设施的底板和壁板采用厚度250mm、强度C30、抗渗等级P8的混凝土进行浇注,表面涂刷150μm环氧材料防腐涂层,涂层外敷设2mm厚高密度聚*烯膜构筑防渗层,地下污水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管道内、外部表面涂刷环氧材料防腐涂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新建污泥堆放场地面及围墙采用厚度250mm、强度C30、抗渗等级P8的混凝土进行浇注,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膜构筑防渗层,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污泥调质槽位于主厂房内,依托已建防渗设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除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外的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处理,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依托已建3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弃土、建筑材料堆放时进行遮盖。合 (略) (略) 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避免洒落,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隔油池间、废液处理厂房和污泥调质槽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H2S、NH3、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废液池、隔油池、气浮装置设置盖板,污泥堆放场设置罩棚及混凝土围墙。厂区内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NH3、H2S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离心泵等高发声设备基础加减振设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拉运至 (略) 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运营期,离心机离心处理后的污泥(HW08)属于危险废物,送至新建污泥堆放场暂存堆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HW08)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药剂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应满足相关要求,加强监测预警及站内巡查,设备和管道定期检测、及时维修或更新,发生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在生产运营前应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庆 (略) 新聚北一站废液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庆 (略) 新聚北一站废液处理项目

黑 (略) 萨尔图区 (略) 南侧1.5km、 (略) 西侧1km处

大庆 (略)

吉林省鸿源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310-*-04-02-*,大庆 (略) 新聚北一站现有厂区内。项目不新增占地,厂区总占地面积为8000m2。该项目新建采用“三相分离+一级气浮”工艺,年处理含油废液*m3。本项目新建1座300m3废液储存池,1间建筑面积50m2轻钢彩板结构隔油池间(内设1座72m3隔油池)。将原有药剂库房改造为废液处理厂房,厂房内设置1套气浮装置、1个排渣罐、2台离心机、2台无轴输送机及机泵等设备。依托现有主厂房闲置区域新建1座81m3污泥调质槽。新建1座100m2污泥堆放场,污水管道200m。配套建设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其他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8.*元。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已建生活污水储存池,定期 (略) (略) 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项目含油废液处理后的污水、初期雨水管输至新聚北一转油放水站处理,水相经外输泵送至聚北一三元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应同时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及《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要求,回注油层。运营期不新增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略) ,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废液处理厂房地面、地下污水管道及废液池、隔油池、气浮装置底板及壁板采取重点防渗,废液处理厂房地面及废液池、隔油池、气浮装置等设施的底板和壁板采用厚度250mm、强度C30、抗渗等级P8的混凝土进行浇注,表面涂刷150μm环氧材料防腐涂层,涂层外敷设2mm厚高密度聚*烯膜构筑防渗层,地下污水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管道内、外部表面涂刷环氧材料防腐涂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新建污泥堆放场地面及围墙采用厚度250mm、强度C30、抗渗等级P8的混凝土进行浇注,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膜构筑防渗层,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污泥调质槽位于主厂房内,依托已建防渗设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除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外的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处理,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依托已建3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弃土、建筑材料堆放时进行遮盖。合 (略) (略) 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避免洒落,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隔油池间、废液处理厂房和污泥调质槽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H2S、NH3、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废液池、隔油池、气浮装置设置盖板,污泥堆放场设置罩棚及混凝土围墙。厂区内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NH3、H2S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离心泵等高发声设备基础加减振设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拉运至 (略) 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运营期,离心机离心处理后的污泥(HW08)属于危险废物,送至新建污泥堆放场暂存堆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HW08)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药剂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应满足相关要求,加强监测预警及站内巡查,设备和管道定期检测、及时维修或更新,发生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在生产运营前应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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