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1日拟对王江泾镇工业南区有机更新项目-胜利路07省道-南陶路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9月11日拟对王江泾镇工业南区有机更新项目-胜利路07省道-南陶路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9月11日拟对王江泾镇工业南区有机更新项目- (略) (07 省道- (略) )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9- 11 08: 49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王江泾镇工业南区有机更新项目- (略) (07 省道- (略) )工程

秀洲区王江 (略) (07 省道- (略) )

(略) (略) (略)

嘉兴 (略)

本项 (略) (略) (略) ,设计速度40km/h,本次设计范围:西起07省道,东至 (略) ,设计全长561.098m(道路全长以初步设计为准),道路红线规划宽度30m,07省道交叉口处拓宽至35.5m。用地面积为1.5742公顷,沿线涉及桥梁一座-南陶浜桥,同时建设排水管道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过程(洒水扬尘、绿化等),下层泥渣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 (略) 污水处 (略) ,最终经王江泾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废气:路面实施洒水抑尘,限制运输、施工车辆行驶速度,实行半封闭施工,设置临时施工屏障等。

噪声: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土石方和泥渣规范运输至当地指定场地消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 (略) 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24年9月11日拟对王江泾镇工业南区有机更新项目- (略) (07 省道- (略) )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9- 11 08: 49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王江泾镇工业南区有机更新项目- (略) (07 省道- (略) )工程

秀洲区王江 (略) (07 省道- (略) )

(略) (略) (略)

嘉兴 (略)

本项 (略) (略) (略) ,设计速度40km/h,本次设计范围:西起07省道,东至 (略) ,设计全长561.098m(道路全长以初步设计为准),道路红线规划宽度30m,07省道交叉口处拓宽至35.5m。用地面积为1.5742公顷,沿线涉及桥梁一座-南陶浜桥,同时建设排水管道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过程(洒水扬尘、绿化等),下层泥渣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 (略) 污水处 (略) ,最终经王江泾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废气:路面实施洒水抑尘,限制运输、施工车辆行驶速度,实行半封闭施工,设置临时施工屏障等。

噪声: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土石方和泥渣规范运输至当地指定场地消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 (略) 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