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信宜市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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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信宜市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371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工作,普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知识和实用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发挥供销合作社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有作用,现公 (略) 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技经营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 (略) (中心)等服务组织。

  2、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会计独立核算,资产及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当地有健全的 (略) 络和一定的业务覆盖能力。

  3、供销合作社须为实施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三、实施内容及绩效目标

  (一)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 (略) 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补助资金共*元,实施面积*亩。示范体系对农户参与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给予资金补贴,重点用于开展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统配统施、地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和农业技术培训等,由实施主体在服务合同中明确补助服务对象的金额,并在最终收取服务费用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补贴金额参考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的标准,每亩补贴金额不超过服务价格的45%,详见下表。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补贴标准

实施作物

补贴标准

粮食作物

1.病虫害统防统治不高于50元/亩;

2.肥料统配统施不高于50元/亩;

3.优质植保解决方案按指定目录农药零售价30%-40%补贴,不高于40元/亩;

4.优质营养解决方案不高于35元/亩;

经济作物

1.优质植保解决方案按指定目录农药零售价30%-40%补贴,不高于40元/亩;

2.优质营养解决方案不高于40元/亩;

3.地力提升不高于84元/亩。

  (二)绩效目标。通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示范带动 (略) 种植业污染,普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知识和实用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体系,实现防控区域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重大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少于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化肥农药施用技术更加科学、规范,农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以上,开展农业技术培训300人次以上,实施面积*亩。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按照《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申请示范体系试点的实施主体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1、《 (略) 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表》(报名表附后)。

  2、项目试点方案。主要包括:(1)项目实施背景;(2)项目实施目标;(3)项目实施作物、实施内容,并明确每种实施作物的实施面积;(4)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概算;(5)项目实施模式;(6)保障措施等。

  (二)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4年9月1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盖章,并标明试点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一式*份 (略) 供销合作联社合作指导股,同时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63.com,(截止时间:9月18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评审

   (略) 供销合作联社集体研究或委托专家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达标的服务主体, (略) 供销合作联社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四)联系方式

  单位: (略) 供销合作联社

  通讯地址: (略) (略) 21号供销社大厦9楼

  联系人:张永淋,联系电话:0668-*

  附件: (略) 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表

(略) 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9月11日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371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工作,普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知识和实用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发挥供销合作社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有作用,现公 (略) 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技经营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 (略) (中心)等服务组织。

  2、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会计独立核算,资产及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当地有健全的 (略) 络和一定的业务覆盖能力。

  3、供销合作社须为实施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三、实施内容及绩效目标

  (一)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 (略) 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补助资金共*元,实施面积*亩。示范体系对农户参与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给予资金补贴,重点用于开展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统配统施、地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和农业技术培训等,由实施主体在服务合同中明确补助服务对象的金额,并在最终收取服务费用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补贴金额参考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的标准,每亩补贴金额不超过服务价格的45%,详见下表。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补贴标准

实施作物

补贴标准

粮食作物

1.病虫害统防统治不高于50元/亩;

2.肥料统配统施不高于50元/亩;

3.优质植保解决方案按指定目录农药零售价30%-40%补贴,不高于40元/亩;

4.优质营养解决方案不高于35元/亩;

经济作物

1.优质植保解决方案按指定目录农药零售价30%-40%补贴,不高于40元/亩;

2.优质营养解决方案不高于40元/亩;

3.地力提升不高于84元/亩。

  (二)绩效目标。通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示范带动 (略) 种植业污染,普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知识和实用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体系,实现防控区域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重大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少于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化肥农药施用技术更加科学、规范,农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以上,开展农业技术培训300人次以上,实施面积*亩。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按照《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申请示范体系试点的实施主体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1、《 (略) 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表》(报名表附后)。

  2、项目试点方案。主要包括:(1)项目实施背景;(2)项目实施目标;(3)项目实施作物、实施内容,并明确每种实施作物的实施面积;(4)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概算;(5)项目实施模式;(6)保障措施等。

  (二)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4年9月1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盖章,并标明试点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一式*份 (略) 供销合作联社合作指导股,同时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63.com,(截止时间:9月18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评审

   (略) 供销合作联社集体研究或委托专家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达标的服务主体, (略) 供销合作联社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四)联系方式

  单位: (略) 供销合作联社

  通讯地址: (略) (略) 21号供销社大厦9楼

  联系人:张永淋,联系电话:0668-*

  附件: (略) 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表

(略) 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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