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诚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改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山市诚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改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略) (略) 搬迁改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搬迁改建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 (略) (略) 搬迁改建后设有二个厂区,分别是一号厂区( (略) 南区街道沙田 (略) 45号,地理坐标:东经113度17分48.556秒),二号厂区( (略) 南区街 (略) 47号,地理坐标:东经113度17分49.541秒,北纬22度26分54.161秒)。项目总投资*港币(折合成人民币为1275.*元),环保*港币(折合成人民币37.*元)。项目搬迁改建后总用地面积7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84.8平方米,其中一号厂区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34平方米;二号厂区用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50.8平方米。项目搬迁改建后主要从事有机玻璃纸品、金属制品、展示架的生产和加工,一号厂区年产有机玻璃纸品80吨、金属制品360吨,二号厂区年产展示架500吨。

(略) (略) 搬迁改建项目于2024年7月2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立项,文号:中(南办)环建表【2024】0007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略) (略) 进入中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②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网版清洗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切割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一号厂区抛光废气(颗粒物)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一号厂区激光切割废气(颗粒物)经设备密闭收集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一号厂区有机玻璃开料、钻孔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④一号厂区打磨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一个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⑤一号厂区一号厂区调漆、喷漆废气(TVOC、非*烷总烃、苯系物(*苯、二*苯、三*苯、*苯))经车间负压密闭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除水雾器处理,喷漆后烘干废气(TVOC、非*烷总烃、苯系物(*苯、二*苯、三*苯、*苯)、臭气浓度)经烤箱废气出口直接与风管直连,调墨、丝印、丝印后烘干、清洁工序废气(TVOC、非*烷总烃、苯系物(*苯、二*苯、三*苯、*苯)、臭气浓度)经车间密闭负 压收集,组装工序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以上废气经分别收集后一并送至同一套“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一个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⑥食堂煮食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采用运水烟罩+静电油烟机的治理工艺处理后经一个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⑦二号厂区焊接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搬迁改建后噪声源主要为材料及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以及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其噪声值约65-90dB(A)。为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安装、布局,较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减震垫、减振基座等;

②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各设备运转正常,以免由于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③车间的门窗要选用噪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

④通风设备通过安装减震垫、风口软接、消声器等来消除振打等产生的影响;

⑤在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打的突发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项目搬迁改建后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有机玻璃边角料,沉降粉尘,无铅焊条废包装物、废石榴石砂及其包装物,废滤芯,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油漆包装物、废固化剂包装物、废稀释剂包装物、废油墨包装物、 (略) 水包装物、废组装胶包装物、废切削液包装物,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9月11日-2025年9月1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南区街道沙田 (略) 45号、47号

联系人:吕军怀

电 话:*

, (略) ,中山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略) (略) 搬迁改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搬迁改建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 (略) (略) 搬迁改建后设有二个厂区,分别是一号厂区( (略) 南区街道沙田 (略) 45号,地理坐标:东经113度17分48.556秒),二号厂区( (略) 南区街 (略) 47号,地理坐标:东经113度17分49.541秒,北纬22度26分54.161秒)。项目总投资*港币(折合成人民币为1275.*元),环保*港币(折合成人民币37.*元)。项目搬迁改建后总用地面积7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84.8平方米,其中一号厂区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34平方米;二号厂区用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50.8平方米。项目搬迁改建后主要从事有机玻璃纸品、金属制品、展示架的生产和加工,一号厂区年产有机玻璃纸品80吨、金属制品360吨,二号厂区年产展示架500吨。

(略) (略) 搬迁改建项目于2024年7月2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立项,文号:中(南办)环建表【2024】0007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略) (略) 进入中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②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网版清洗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切割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一号厂区抛光废气(颗粒物)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一号厂区激光切割废气(颗粒物)经设备密闭收集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一号厂区有机玻璃开料、钻孔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④一号厂区打磨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一个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⑤一号厂区一号厂区调漆、喷漆废气(TVOC、非*烷总烃、苯系物(*苯、二*苯、三*苯、*苯))经车间负压密闭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除水雾器处理,喷漆后烘干废气(TVOC、非*烷总烃、苯系物(*苯、二*苯、三*苯、*苯)、臭气浓度)经烤箱废气出口直接与风管直连,调墨、丝印、丝印后烘干、清洁工序废气(TVOC、非*烷总烃、苯系物(*苯、二*苯、三*苯、*苯)、臭气浓度)经车间密闭负 压收集,组装工序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以上废气经分别收集后一并送至同一套“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一个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⑥食堂煮食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采用运水烟罩+静电油烟机的治理工艺处理后经一个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⑦二号厂区焊接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搬迁改建后噪声源主要为材料及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以及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其噪声值约65-90dB(A)。为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安装、布局,较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减震垫、减振基座等;

②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各设备运转正常,以免由于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③车间的门窗要选用噪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

④通风设备通过安装减震垫、风口软接、消声器等来消除振打等产生的影响;

⑤在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打的突发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项目搬迁改建后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有机玻璃边角料,沉降粉尘,无铅焊条废包装物、废石榴石砂及其包装物,废滤芯,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油漆包装物、废固化剂包装物、废稀释剂包装物、废油墨包装物、 (略) 水包装物、废组装胶包装物、废切削液包装物,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9月11日-2025年9月1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南区街道沙田 (略) 45号、47号

联系人:吕军怀

电 话:*

, (略) ,中山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