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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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山东 (略) 危废综合利用装置技术升级及环保设施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 (略) 危废综合利用装置技术升级及环保设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 (略) 拟投资1889.*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山东 (略) 危废综合利用装置技术升级及环保设施提升项目,主要新建己内酰胺重结晶装置1套、重组分分离塔等设备设施1套、焚烧炉及配套余热锅炉等设备1套,己内酰胺回收装置、结片机、包装机、X油预分离塔、环己酮分离塔、环己醇精馏塔、化验室、部分原料储罐、成品储罐、危废暂存间、供电、部分废气处理、污水处理等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环己醇8000吨、己内酰胺3000吨、醇酮混合溶剂*.5吨。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生产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33天,8000小时。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已进行了登记备案。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有机废气、储罐废气、危废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化验室废气、焚烧炉废气等。

工艺有机废气不凝气及储罐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进入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废气经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后由高35m、内径0.81m排气筒排气筒P6排放。

己内酰胺结片、包装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高15m、内径0.15m排气筒(DA006)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碱喷淋+生物过滤塔处理后由高20m、内径0.3m排气筒(DA004)排放。

1#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高15m、内径0.15m排气筒(DA005)排放。

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内径0.2m排气筒P7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表3、《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区无组织废气、焚烧炉装置区无组织废气、1#危废暂存间未收集废气、罐区无组织废气、化验室无组织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液态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产品己内酰胺采用吨袋包装存放在成品库棚;项目生产设备均密闭,负压收集废气;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人孔等项目运行期间均保持密闭;储罐采用鹤管、液下卸料;加强对操作工人培训,提高操作技能,缩短加料时间;对回收物料罐口加强密封;加强对设备易老化部位密封接头、垫圈及软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物料装卸过程尽量密闭,并尽可能缩短时间;危废暂存间负压收集有机废气;加强污水处理站日常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

经过上述各项措施,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1、《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标准要求。另外,项目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的要求后,预计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方式;初期雨水排入厂区初期雨水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分批排入肥城 (略) 处理后排入金线河,其余雨水就近排入园区雨水管线后汇入金线河。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脱盐水站浓水、设备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脱盐水站浓水、部分循环冷却水排污作为焚烧炉急冷用水全部消耗,工艺废水、设备冲洗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污排入肥城 (略) 进行处理后排入金线河。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泵及风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5~90dB(A)。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公众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http://**_*.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张总后可到山东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 (略)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538-*

邮箱:*@*63.com

山东 (略)

2024年9月

,山东

山东 (略) 危废综合利用装置技术升级及环保设施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 (略) 危废综合利用装置技术升级及环保设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 (略) 拟投资1889.*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山东 (略) 危废综合利用装置技术升级及环保设施提升项目,主要新建己内酰胺重结晶装置1套、重组分分离塔等设备设施1套、焚烧炉及配套余热锅炉等设备1套,己内酰胺回收装置、结片机、包装机、X油预分离塔、环己酮分离塔、环己醇精馏塔、化验室、部分原料储罐、成品储罐、危废暂存间、供电、部分废气处理、污水处理等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环己醇8000吨、己内酰胺3000吨、醇酮混合溶剂*.5吨。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生产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33天,8000小时。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已进行了登记备案。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有机废气、储罐废气、危废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化验室废气、焚烧炉废气等。

工艺有机废气不凝气及储罐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进入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废气经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后由高35m、内径0.81m排气筒排气筒P6排放。

己内酰胺结片、包装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高15m、内径0.15m排气筒(DA006)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碱喷淋+生物过滤塔处理后由高20m、内径0.3m排气筒(DA004)排放。

1#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高15m、内径0.15m排气筒(DA005)排放。

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内径0.2m排气筒P7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表3、《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区无组织废气、焚烧炉装置区无组织废气、1#危废暂存间未收集废气、罐区无组织废气、化验室无组织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液态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产品己内酰胺采用吨袋包装存放在成品库棚;项目生产设备均密闭,负压收集废气;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人孔等项目运行期间均保持密闭;储罐采用鹤管、液下卸料;加强对操作工人培训,提高操作技能,缩短加料时间;对回收物料罐口加强密封;加强对设备易老化部位密封接头、垫圈及软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物料装卸过程尽量密闭,并尽可能缩短时间;危废暂存间负压收集有机废气;加强污水处理站日常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

经过上述各项措施,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1、《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标准要求。另外,项目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的要求后,预计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方式;初期雨水排入厂区初期雨水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分批排入肥城 (略) 处理后排入金线河,其余雨水就近排入园区雨水管线后汇入金线河。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脱盐水站浓水、设备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脱盐水站浓水、部分循环冷却水排污作为焚烧炉急冷用水全部消耗,工艺废水、设备冲洗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污排入肥城 (略) 进行处理后排入金线河。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泵及风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5~90dB(A)。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公众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http://**_*.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张总后可到山东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 (略)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538-*

邮箱:*@*63.com

山东 (略)

2024年9月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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