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乐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枞阳乐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枞阳 (略) 年产*吨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枞阳 (略) 年产*吨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 (略)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枞阳 (略) 年产*吨新型建材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雨坛镇合响村团山组 | ||
建设单位: | 枞阳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雨坛镇合响村团山组,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建设黄公山矿山剥离物加工处理生产线、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及其相关配套公辅设施,建成后能达到年产*吨新型建材的生产能力。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401-*-04-0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施工机械同时作业。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破碎筛分工序,破碎筛分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 “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后进入清水罐回用于破碎筛分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设备清洗废水和养护废水经收集沟收集、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养护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田施肥,均严禁外排。 (三)施工期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物料仓库封闭建设,设置雾化喷淋装置;皮带运输廊道封闭建设,在进出口端及各转运点设置雾化喷淋装置;给料、泥石筛分工序设置封闭围挡和雾化喷淋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抽风管道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厂区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车辆进出均经过洗车区清洗,运输车辆严密遮盖并限制车速。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和施工废土尽量回用,其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和边角料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泥饼和废包装材料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和隔油泥暂存于按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 (略) 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枞阳 (略) 年产*吨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枞阳 (略) 年产*吨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 (略)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枞阳 (略) 年产*吨新型建材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雨坛镇合响村团山组 | ||
建设单位: | 枞阳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雨坛镇合响村团山组,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建设黄公山矿山剥离物加工处理生产线、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及其相关配套公辅设施,建成后能达到年产*吨新型建材的生产能力。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401-*-04-0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施工机械同时作业。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破碎筛分工序,破碎筛分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 “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后进入清水罐回用于破碎筛分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设备清洗废水和养护废水经收集沟收集、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养护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田施肥,均严禁外排。 (三)施工期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物料仓库封闭建设,设置雾化喷淋装置;皮带运输廊道封闭建设,在进出口端及各转运点设置雾化喷淋装置;给料、泥石筛分工序设置封闭围挡和雾化喷淋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抽风管道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厂区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车辆进出均经过洗车区清洗,运输车辆严密遮盖并限制车速。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和施工废土尽量回用,其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和边角料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泥饼和废包装材料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和隔油泥暂存于按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 (略) 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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