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华翔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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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华翔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 (略) (略) :

  你单位呈报的《国 (略) (略) 宜昌华翔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此项目不存在此条规定情形,符合环评审批的法定要件,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现结合专家通过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西陵区西陵街道和窑湾街道辖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东湖至桔城改接入华翔变 110kV (略) 工程、 (略) 至茶庵子改接入华翔变 110kV (略) 工程、得胜街至桔城改接入华翔变 110kV 线路工程、茶庵子至西陵π入华翔变 110kV (略) 工程、东山至鑫城π入华翔变 110kV 线路工程、桔城至茶庵子 110kV 线路改造工程、桔城至西陵 110kV 线路改造工程。项目共新 (略) 1.01km,新 (略) 6.76km,其中6. (略) (略) (略) 电缆通道敷设、0. (略) 径电缆通道为本期新建。项目共拆 (略) 5.97km,拆除杆塔 14 基。

  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用地规划,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按《报告表》评价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要求、高温时期臭氧污染管控要求,落实“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略) 移动机械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应规范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期夜间不施工,确 (略) 、 (略) 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

  (四)严格落实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按城管部门要求规范处理; (略) 产生的废旧塔材、导线、金具等废旧 (略) 本部物资仓库存放,统一回收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的,按规范化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监测计划和各项风险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按规范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废水产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项目施工期结束,及时做好临时用地复垦、绿化工作。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

  五、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建成后按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土地、发改、经信、商务、城管、安全、农林水、住建、市场监管等其他未尽事宜,须依法向其他相应主管部门报批或报备,并以相应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

  2024年8月1日

国 (略) (略) :

  你单位呈报的《国 (略) (略) 宜昌华翔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此项目不存在此条规定情形,符合环评审批的法定要件,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现结合专家通过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西陵区西陵街道和窑湾街道辖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东湖至桔城改接入华翔变 110kV (略) 工程、 (略) 至茶庵子改接入华翔变 110kV (略) 工程、得胜街至桔城改接入华翔变 110kV 线路工程、茶庵子至西陵π入华翔变 110kV (略) 工程、东山至鑫城π入华翔变 110kV 线路工程、桔城至茶庵子 110kV 线路改造工程、桔城至西陵 110kV 线路改造工程。项目共新 (略) 1.01km,新 (略) 6.76km,其中6. (略) (略) (略) 电缆通道敷设、0. (略) 径电缆通道为本期新建。项目共拆 (略) 5.97km,拆除杆塔 14 基。

  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用地规划,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按《报告表》评价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要求、高温时期臭氧污染管控要求,落实“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略) 移动机械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应规范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期夜间不施工,确 (略) 、 (略) 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

  (四)严格落实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按城管部门要求规范处理; (略) 产生的废旧塔材、导线、金具等废旧 (略) 本部物资仓库存放,统一回收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的,按规范化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监测计划和各项风险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按规范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废水产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项目施工期结束,及时做好临时用地复垦、绿化工作。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

  五、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建成后按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土地、发改、经信、商务、城管、安全、农林水、住建、市场监管等其他未尽事宜,须依法向其他相应主管部门报批或报备,并以相应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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