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关于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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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关于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调整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为期七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项目

项目位置:滨海新区海铁大道以北, (略) 以东

建设单位:天津象屿 (略)

设计单位: (略) (略)

项目简介(变更说明):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6.8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拟建设钢结构物流仓库3栋,物流门卫、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变电站及柴油发电机房等附属配套设施,投资概算*.*元。

二、因建设方运营使用要求变化以及对局部设计的优化,对项目原规划方案及相关涉及的审批要件进行如下调整:

关于公示总图变更:

1、因厂区内原有消防水池地下测绘误差,与新建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建设位置的基础发生碰撞,故将新建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整体向西侧平移1.5m,即原规划中新建消防泵房与东侧变电站间距从≥10m调整为≥11m,西南侧与检查罩棚间距从≥7m调整为≥6m;与其他建筑间距不变。2、因对库房1、2、3的建筑深化,调 (略) 以及坡道在总图上的位置。

本次调整仅限上述变化,且未涉及单体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及绿化面积等内容的调整,未涉及内容维持原批复成果不变。

公示期间,周边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发表意见,请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

信函请寄:滨海新区于 (略) 681号宝策大厦裙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人:许冬雪

联系电话:022-* (接听时间为 8:30—12:00,13:30-17:00)

邮 箱:*@*63.com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4年9月11日

附图: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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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为期七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项目

项目位置:滨海新区海铁大道以北, (略) 以东

建设单位:天津象屿 (略)

设计单位: (略) (略)

项目简介(变更说明):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6.8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拟建设钢结构物流仓库3栋,物流门卫、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变电站及柴油发电机房等附属配套设施,投资概算*.*元。

二、因建设方运营使用要求变化以及对局部设计的优化,对项目原规划方案及相关涉及的审批要件进行如下调整:

关于公示总图变更:

1、因厂区内原有消防水池地下测绘误差,与新建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建设位置的基础发生碰撞,故将新建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整体向西侧平移1.5m,即原规划中新建消防泵房与东侧变电站间距从≥10m调整为≥11m,西南侧与检查罩棚间距从≥7m调整为≥6m;与其他建筑间距不变。2、因对库房1、2、3的建筑深化,调 (略) 以及坡道在总图上的位置。

本次调整仅限上述变化,且未涉及单体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及绿化面积等内容的调整,未涉及内容维持原批复成果不变。

公示期间,周边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发表意见,请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

信函请寄:滨海新区于 (略) 681号宝策大厦裙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人:许冬雪

联系电话:022-* (接听时间为 8:30—12:00,13:30-17:00)

邮 箱:*@*63.com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4年9月11日

附图: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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