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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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关于《苍南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苍南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委托苍南 (略) 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10月29日(共30个工作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 (略) 18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577-*

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目前,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新一轮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了科学、合理地指导苍南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的开发建设,落实项目推进计划,先行启动编制《苍南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区位分析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总用地面积为9.09公顷。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现状用地情况:县城中心区32-2地块东侧大部分已建,为中小学用地,西侧新增用地主要为水田;县城中心区44-1-2地块现状用地主要包括林地、旱地、水田、河流水面、居住用地等;

周边建设情况:县城中心区32-2地块 (略) 、 (略) 均已建设,南侧为南洋河及特殊用地,西侧为县城新区邻里中心。县城中心区44-1-2地块东侧苍南大道45米绿化带未实施,苍南大道已建设, (略) 未实施, (略) 南段末端未实施,北侧为金麟府住宅小区。

三、规划用地布局

本控规规划用地类别主要包含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中小学用地(代码*)两类。规划各类用地规模、指标见附表1(规划用地一览表)。

(一)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共5.1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6.88%。

(二)中小学用地

规划中小学用地(代码*)共3.9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3.12%。

四、道路交通规划

地 (略) 系统由对 (略) 、 (略) 组成, (略) (略) (略) 、 (略) (略) 组成。

对 (略) ( (略) ):苍南大道——道路宽度为78米;

(略) : (略) ——道路宽度为24米;

支 路: (略) ——道路宽度为24米; (略) ——道路宽度为24米。

五、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县城中心区由县第二、第三水厂供水,县城中心区32-2地 (略) (略) 规划给水管径为DN400, (略) 规划给水管径为DN300;44-1-2地 (略) (略) 规划给水管径为DN300, (略) 规划给水管径为DN300,苍南大道规划给水管径为DN1000。

排水工程规划:县城中心区32-2地 (略) (略) 规划污水管径为d300, (略) 规划污水管径为d400;44-1-2地 (略) (略) 规划污水管径为d400,苍南大道规划污水管径为d1200,经统一收集后,排至河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河滨污水处理厂位于工业园区,现状规模*m3/d,远期总规模*m3/d。县城中心区32-2地 (略) (略) 规划雨水管径为d1000, (略) 规划污水管径为d800;44-1-2地 (略) (略) 规划雨水管径为d800, (略) 规划雨水管径为d600。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电力工程规划: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由现状110KV同安变(容量为*KVA)供电。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供电由地 (略) 10KV电力线接入。

通信工程规划: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通信信号由渎浦电信模块接入。

燃气规划: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燃气管道均从苍南大道(管径为250mm)接入。

六、专项工程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大气质量应达到国家二类功能区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应小于100;河流水质应达到三类以上标准,饮用水合格率应达95%以上;环境噪声值应小于60dB;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应全部处理,达到无害化程度;城镇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100%;工业废水处理率应达100%,排放达标率应达100%。

环卫设施规划:本次规划范围内垃圾转 (略) 南侧规划的垃圾转运站,最后运送至龙港云岩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理。

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应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DB33/T1079-2018)配建。

消防规划:本规划范围区不设消防站,消防规划由灵溪消防大队统筹。消防给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共享,采用低压给水系统。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 (略) 口, (略) 上消火栓应跟给水管道同步实施, (略) 上不足部分近期补齐;消火栓规格统一。工厂﹑仓储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或供消防车通行且宽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车道。大型建筑物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建筑消防要求:新建筑耐火等级应以一级、二级为主,控制三级,严格限制四级。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抗震规划: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和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宜山镇抗震设防标准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ec,为6度设防区,重 (略) 生命线工程提高一个等级设防。

七、附图

01.区位示意图

02.用地现状图

03.规划衔接图

04.用地规划图

05.道路系统规划图

06.城市控制线规划图

07.平面定位及竖向规划图

08.给排水工程规划图

09.电力电讯工程规划图

10.燃气工程规划图

八、附表

1、规划用地一览表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块指标一览表.docx.pdf

PicPDF*4.pdf


关于《苍南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苍南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委托苍南 (略) 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10月29日(共30个工作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 (略) 18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577-*

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目前,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新一轮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了科学、合理地指导苍南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的开发建设,落实项目推进计划,先行启动编制《苍南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区位分析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总用地面积为9.09公顷。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现状用地情况:县城中心区32-2地块东侧大部分已建,为中小学用地,西侧新增用地主要为水田;县城中心区44-1-2地块现状用地主要包括林地、旱地、水田、河流水面、居住用地等;

周边建设情况:县城中心区32-2地块 (略) 、 (略) 均已建设,南侧为南洋河及特殊用地,西侧为县城新区邻里中心。县城中心区44-1-2地块东侧苍南大道45米绿化带未实施,苍南大道已建设, (略) 未实施, (略) 南段末端未实施,北侧为金麟府住宅小区。

三、规划用地布局

本控规规划用地类别主要包含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中小学用地(代码*)两类。规划各类用地规模、指标见附表1(规划用地一览表)。

(一)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共5.1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6.88%。

(二)中小学用地

规划中小学用地(代码*)共3.9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3.12%。

四、道路交通规划

地 (略) 系统由对 (略) 、 (略) 组成, (略) (略) (略) 、 (略) (略) 组成。

对 (略) ( (略) ):苍南大道——道路宽度为78米;

(略) : (略) ——道路宽度为24米;

支 路: (略) ——道路宽度为24米; (略) ——道路宽度为24米。

五、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县城中心区由县第二、第三水厂供水,县城中心区32-2地 (略) (略) 规划给水管径为DN400, (略) 规划给水管径为DN300;44-1-2地 (略) (略) 规划给水管径为DN300, (略) 规划给水管径为DN300,苍南大道规划给水管径为DN1000。

排水工程规划:县城中心区32-2地 (略) (略) 规划污水管径为d300, (略) 规划污水管径为d400;44-1-2地 (略) (略) 规划污水管径为d400,苍南大道规划污水管径为d1200,经统一收集后,排至河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河滨污水处理厂位于工业园区,现状规模*m3/d,远期总规模*m3/d。县城中心区32-2地 (略) (略) 规划雨水管径为d1000, (略) 规划污水管径为d800;44-1-2地 (略) (略) 规划雨水管径为d800, (略) 规划雨水管径为d600。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电力工程规划: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由现状110KV同安变(容量为*KVA)供电。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供电由地 (略) 10KV电力线接入。

通信工程规划: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通信信号由渎浦电信模块接入。

燃气规划: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燃气管道均从苍南大道(管径为250mm)接入。

六、专项工程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县城中心区32-2、44-1-2地块大气质量应达到国家二类功能区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应小于100;河流水质应达到三类以上标准,饮用水合格率应达95%以上;环境噪声值应小于60dB;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应全部处理,达到无害化程度;城镇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100%;工业废水处理率应达100%,排放达标率应达100%。

环卫设施规划:本次规划范围内垃圾转 (略) 南侧规划的垃圾转运站,最后运送至龙港云岩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理。

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应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DB33/T1079-2018)配建。

消防规划:本规划范围区不设消防站,消防规划由灵溪消防大队统筹。消防给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共享,采用低压给水系统。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 (略) 口, (略) 上消火栓应跟给水管道同步实施, (略) 上不足部分近期补齐;消火栓规格统一。工厂﹑仓储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或供消防车通行且宽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车道。大型建筑物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建筑消防要求:新建筑耐火等级应以一级、二级为主,控制三级,严格限制四级。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抗震规划: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和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宜山镇抗震设防标准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ec,为6度设防区,重 (略) 生命线工程提高一个等级设防。

七、附图

01.区位示意图

02.用地现状图

03.规划衔接图

04.用地规划图

05.道路系统规划图

06.城市控制线规划图

07.平面定位及竖向规划图

08.给排水工程规划图

09.电力电讯工程规划图

10.燃气工程规划图

八、附表

1、规划用地一览表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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