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浩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5万件球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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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浩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5万件球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 (略) 年产*件球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年产*件球拍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在隆回县工业集中区城南片区2-16地块购买湖 (略) 1栋4层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为1260m2,总建筑面积约5040m2,主要建设内容有:项目已在现有生产厂房内设置生产区、原料储存区、产品储存区和办公区;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等。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消防等公用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后续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工程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标准; (略) 、县人民政府《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管理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工地必须做到八个百分之百;做好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按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二)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内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打磨粉尘、喷砂粉尘、织纱废气、喷漆、烘干废气;打磨粉尘、喷砂粉尘设备具有一定密闭性,且配备有布袋除尘设备收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织纱废气、喷漆、烘干工序均在单独密闭房内,上方均配备有吹风机和集气装置收集,统一收集后引入喷淋塔+过滤棉+两级活性炭一体装置处理后,最终从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三)加强营运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水帘、喷淋塔循环水,打磨、清洗废水,生活废水;水帘、喷淋塔废水采用絮凝法对循环废水进行处理,絮凝沉淀后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打磨、清洗废水通过自带水槽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集中收集至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隆回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四)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能回收利用的就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堆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厂内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2019年修改单要求。

(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 (略) 年产*件球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年产*件球拍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在隆回县工业集中区城南片区2-16地块购买湖 (略) 1栋4层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为1260m2,总建筑面积约5040m2,主要建设内容有:项目已在现有生产厂房内设置生产区、原料储存区、产品储存区和办公区;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等。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消防等公用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后续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工程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标准; (略) 、县人民政府《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管理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工地必须做到八个百分之百;做好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按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二)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内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打磨粉尘、喷砂粉尘、织纱废气、喷漆、烘干废气;打磨粉尘、喷砂粉尘设备具有一定密闭性,且配备有布袋除尘设备收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织纱废气、喷漆、烘干工序均在单独密闭房内,上方均配备有吹风机和集气装置收集,统一收集后引入喷淋塔+过滤棉+两级活性炭一体装置处理后,最终从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三)加强营运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水帘、喷淋塔循环水,打磨、清洗废水,生活废水;水帘、喷淋塔废水采用絮凝法对循环废水进行处理,絮凝沉淀后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打磨、清洗废水通过自带水槽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集中收集至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隆回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四)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能回收利用的就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堆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厂内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2019年修改单要求。

(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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