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净陶环保有限公司闽清县建陶企业含酚废水集中处置项目”总平面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闽清县净陶环保有限公司闽清县建陶企业含酚废水集中处置项目”总平面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闽 (略) 闽清县建陶企业含酚废水集中处置项目”总平面设计方案进行公示。项目主要概况:项目位于闽清县白中镇,项目总用地57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8.3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88.35平方米,容积率0.17 ,建筑密度 12.69%,绿地率44.04%。该方案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拟同意该方案,最终以工程规划许可为准。公示日期2024年9月11日至 2024年9月20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闽清县梅 (略) 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

附:“闽 (略) 闽清县建陶企业含酚废水集中处置项目”总平面图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闽 (略) 闽清县建陶企业含酚废水集中处置项目”总平面设计方案进行公示。项目主要概况:项目位于闽清县白中镇,项目总用地57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8.3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88.35平方米,容积率0.17 ,建筑密度 12.69%,绿地率44.04%。该方案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拟同意该方案,最终以工程规划许可为准。公示日期2024年9月11日至 2024年9月20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闽清县梅 (略) 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

附:“闽 (略) 闽清县建陶企业含酚废水集中处置项目”总平面图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