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灌自然资监罚〔2024〕20号
执法机关: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序号
当事人
处罚文
书号
处 罚
日期
违法事实
处罚
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备注
连云港 (略)
灌自然资监罚〔2024〕20号
2024年9月2日
当事人连云港 (略) 于2023年5月份,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内*.00平方米土地铺 (略) 项目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七十七条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00平方米土地;
二、按非法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以罚款;计罚款人民币
*.00元。
招投标大数据
收藏
首页
免费为您提供项目商机
免费会员可免费查看7天前招标信息
您还没有购买该地区权限
现在开通地区会员,最低仅需99元
服务咨询电话:400-810-9688
现在开通会员,最低仅需¥299
今日2条 免费信息已用完
现在购买会员 仅需19元
85% 的企业都在使用招标订阅
您的 本月10条 免费信息已用完
现在开通会员 每天就能查看
更多项目联系人及动态
下载成功!
登录
该信息详情仅提供给标准会员查看
现在开通该地区会员,最低仅需99元
该信息详情仅提供给高级会员查看
提示
您好,该权限属于VIP会员的权限。
如有疑问,可咨询热线:400-810-9688
您还没有完善企业信息!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还差一步
输入邮箱即可继续发送
温馨提示:
输入邮箱,即可将标题与内容,还有附件发送至该邮箱,附件链接有效期为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