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中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混凝土外加剂其中10万吨聚羧酸高效减水剂、10万吨氢氧化钙浆液、5000吨水泥助磨剂、5000吨速凝剂、5万吨改性脲醛树脂、5000吨消防泡沫灭火剂、3万吨硫酸钾及3000吨环保型清洗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衢州市中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混凝土外加剂其中10万吨聚羧酸高效减水剂、10万吨氢氧化钙浆液、5000吨水泥助磨剂、5000吨速凝剂、5万吨改性脲醛树脂、5000吨消防泡沫灭火剂、3万吨硫酸钾及3000吨环保型清洗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吨混凝土外加剂(其中*吨聚羧酸高效减水剂、*吨氢氧化钙浆液、5000吨水泥助磨剂、5000吨速凝剂)、*吨改性脲醛树脂、5000吨消防泡沫灭火剂、*吨硫酸钾及3000吨环保型清洗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山经济开发区两新产业园 A-03-10地块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投资*.*元,于江山经济开发区两新产业园 A-03-10地块新建厂房、仓库、罐区等建构物实施本项目,购置反应釜、搅拌釜等设备,形成*吨聚羧酸高效减水剂、*吨氢氧化钙浆液、5000吨水泥助磨剂、5000吨速凝剂、*吨改性脲醛树脂、5000吨消防泡沫灭火剂、*吨硫酸钾、3000吨环保型清洗剂以及副产品*吨氯化铵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新增销售收入*万元,利润1742.*元,税收943.*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名称 | UTM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环境空气 | *.81 | *.73 | 五程村达公殿 | 居民 | (*)二级 | NW | ~2148 |
*.76 | *.64 | 李坪村下平坦 | 居民 | NW | ~2264 | ||
*.59 | *.38 | (略) 亭沿 | 居民 | NW | ~1690 | ||
*.74 | *.01 | 李坪村平坦村 | 居民 | NW | ~2221 | ||
*.53 | *.07 | (略) 上余初级中学 | 师生 | NW | ~1168 | ||
*.16 | *.63 | 大溪滩村浮桥头 | 居民 | NW | ~1819 | ||
*.45 | *.93 | 大溪滩小学 | 师生 | NW | ~1254 | ||
*.02 | *.78 | 望江村 | 居民 | NW | ~829 | ||
*.69 | *.68 | 余航村 | 居民 | N | ~1954 | ||
*.46 | *.43 | 余航村达宅 | 居民 | N | ~987 | ||
*.08 | *.57 | 一都江村 | 居民 | NE | ~1149 | ||
*.48 | *.70 | 一都江村外宅 | 居民 | NE | ~738 | ||
*.23 | *.30 | 一都江村牛栏坞 | 居民 | E | ~1326 | ||
*.88 | *.68 | 上余镇政府 | 行政办公 | W | ~848 | ||
*.41 | *.16 | 大溪滩 | 居民 | SW | ~1333 | ||
*.71 | *.76 | 大溪滩龙皇殿底 | 居民 | SW | ~1612 | ||
*.78 | *.92 | 大溪滩端午岗 | 居民 | S | ~1894 | ||
地表水 | 江山港 | 水体 | (*)Ⅲ类 | NW | ~960 | ||
清阳殿溪 | 水体 | NE | ~1100 | ||||
地下水 | 厂区周边20km2的地区 | (GB/T*-2017)Ⅲ类 | / | / | |||
声环境 |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 | (*)3类 | / | / | |||
土壤 | *.48 | *.70 | 余航村达宅 | 居民 |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 NE | ~738 |
*.02 | *.78 | 望江村 | 居民 | NW | ~829 | ||
*.88 | *.68 | 上余镇政府 | 行政办公 | W | ~848 | ||
*.46 | *.43 | 一都江村外宅 | 居民 | N | ~987 | ||
1000m范围内耕地、园地 | (*)表1中的“其他” | / | / | ||||
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全部,占地范围外1000m范围内 | / | / | / |
注:*坐标点位为距离项目所在地最近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烯酸、巯基*酸、巯基*酸、氨、非*烷总烃、*醛、粉尘等工艺废气、贮罐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根据初步工程分析预测表明,*烯酸、巯基*酸、巯基*酸、氨、非*烷总烃、*醛、粉尘等因子的最大落地浓度符合导则规定的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的要求,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废气对其影响较小,各敏感点各指标均能达标。厂界外未出现超过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可回用至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固废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滤渣、废膨润土、废活性炭、废滤料、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滤料、废膨润土、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滤渣、非危化品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前提下,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85dB之间,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仍可以维持现状,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测效果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烯酸、巯基*酸、巯基*酸、氨、非*烷总烃、*醛、粉尘等工艺废气、贮罐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其中聚羧酸减水剂生产过程产生的*烯酸、巯基*酸、巯基*酸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氢氧化钙浆液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水泥助磨剂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氨采用“酸液喷淋+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速凝剂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改性脲醛树脂生产过程产生的氨、*醛、粉尘、有机废气采用“酸液喷淋+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消防泡沫灭火剂生产过程产生的氨、粉尘采用“酸液喷淋+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硫酸钾及副产品氯化铵生产过程产生的氨等废气采用“酸液喷淋+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环保型清洗剂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储罐呼吸废气采用“酸液喷淋+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可回用至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滤渣、废膨润土、废活性炭、废滤料、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滤料、废膨润土、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滤渣、非危化品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前提下,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85dB之间,噪声经厂房和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环境风险:通过加强物料贮存管理,定期维修,紧急时停产修复,设消防及火灾防范及报警系统,落实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并采用新建应急池贮存等相应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江山经济开发区两新产业园 A-03-10地块,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条件优越,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因此,企业应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意见反馈途径
主要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公众意见征求期限:2024年09月12日~2024年09月26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管理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0-*
(2)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刘先生/*
联系地址:江山经济开发区两新产业园 A-03-10 地块 邮编:*
(3)环评单位
杭州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拱 (略) 33号汉之昀商业中心2号楼1306室 邮编:*
公告发布单位: (略)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09-11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吨混凝土外加剂(其中*吨聚羧酸高效减水剂、*吨氢氧化钙浆液、5000吨水泥助磨剂、5000吨速凝剂)、*吨改性脲醛树脂、5000吨消防泡沫灭火剂、*吨硫酸钾及3000吨环保型清洗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山经济开发区两新产业园 A-03-10地块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投资*.*元,于江山经济开发区两新产业园 A-03-10地块新建厂房、仓库、罐区等建构物实施本项目,购置反应釜、搅拌釜等设备,形成*吨聚羧酸高效减水剂、*吨氢氧化钙浆液、5000吨水泥助磨剂、5000吨速凝剂、*吨改性脲醛树脂、5000吨消防泡沫灭火剂、*吨硫酸钾、3000吨环保型清洗剂以及副产品*吨氯化铵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新增销售收入*万元,利润1742.*元,税收943.*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名称 | UTM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环境空气 | *.81 | *.73 | 五程村达公殿 | 居民 | (*)二级 | NW | ~2148 |
*.76 | *.64 | 李坪村下平坦 | 居民 | NW | ~2264 | ||
*.59 | *.38 | (略) 亭沿 | 居民 | NW | ~1690 | ||
*.74 | *.01 | 李坪村平坦村 | 居民 | NW | ~2221 | ||
*.53 | *.07 | (略) 上余初级中学 | 师生 | NW | ~1168 | ||
*.16 | *.63 | 大溪滩村浮桥头 | 居民 | NW | ~1819 | ||
*.45 | *.93 | 大溪滩小学 | 师生 | NW | ~1254 | ||
*.02 | *.78 | 望江村 | 居民 | NW | ~829 | ||
*.69 | *.68 | 余航村 | 居民 | N | ~1954 | ||
*.46 | *.43 | 余航村达宅 | 居民 | N | ~987 | ||
*.08 | *.57 | 一都江村 | 居民 | NE | ~1149 | ||
*.48 | *.70 | 一都江村外宅 | 居民 | NE | ~738 | ||
*.23 | *.30 | 一都江村牛栏坞 | 居民 | E | ~1326 | ||
*.88 | *.68 | 上余镇政府 | 行政办公 | W | ~848 | ||
*.41 | *.16 | 大溪滩 | 居民 | SW | ~1333 | ||
*.71 | *.76 | 大溪滩龙皇殿底 | 居民 | SW | ~1612 | ||
*.78 | *.92 | 大溪滩端午岗 | 居民 | S | ~1894 | ||
地表水 | 江山港 | 水体 | (*)Ⅲ类 | NW | ~960 | ||
清阳殿溪 | 水体 | NE | ~1100 | ||||
地下水 | 厂区周边20km2的地区 | (GB/T*-2017)Ⅲ类 | / | / | |||
声环境 |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 | (*)3类 | / | / | |||
土壤 | *.48 | *.70 | 余航村达宅 | 居民 |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 NE | ~738 |
*.02 | *.78 | 望江村 | 居民 | NW | ~829 | ||
*.88 | *.68 | 上余镇政府 | 行政办公 | W | ~848 | ||
*.46 | *.43 | 一都江村外宅 | 居民 | N | ~987 | ||
1000m范围内耕地、园地 | (*)表1中的“其他” | / | / | ||||
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全部,占地范围外1000m范围内 | / | / | / |
注:*坐标点位为距离项目所在地最近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烯酸、巯基*酸、巯基*酸、氨、非*烷总烃、*醛、粉尘等工艺废气、贮罐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根据初步工程分析预测表明,*烯酸、巯基*酸、巯基*酸、氨、非*烷总烃、*醛、粉尘等因子的最大落地浓度符合导则规定的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的要求,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废气对其影响较小,各敏感点各指标均能达标。厂界外未出现超过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可回用至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固废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滤渣、废膨润土、废活性炭、废滤料、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滤料、废膨润土、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滤渣、非危化品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前提下,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85dB之间,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仍可以维持现状,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测效果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烯酸、巯基*酸、巯基*酸、氨、非*烷总烃、*醛、粉尘等工艺废气、贮罐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其中聚羧酸减水剂生产过程产生的*烯酸、巯基*酸、巯基*酸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氢氧化钙浆液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水泥助磨剂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氨采用“酸液喷淋+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速凝剂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改性脲醛树脂生产过程产生的氨、*醛、粉尘、有机废气采用“酸液喷淋+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消防泡沫灭火剂生产过程产生的氨、粉尘采用“酸液喷淋+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硫酸钾及副产品氯化铵生产过程产生的氨等废气采用“酸液喷淋+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环保型清洗剂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储罐呼吸废气采用“酸液喷淋+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可回用至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滤渣、废膨润土、废活性炭、废滤料、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滤料、废膨润土、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滤渣、非危化品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前提下,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85dB之间,噪声经厂房和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环境风险:通过加强物料贮存管理,定期维修,紧急时停产修复,设消防及火灾防范及报警系统,落实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并采用新建应急池贮存等相应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江山经济开发区两新产业园 A-03-10地块,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条件优越,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因此,企业应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意见反馈途径
主要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公众意见征求期限:2024年09月12日~2024年09月26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管理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0-*
(2)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刘先生/*
联系地址:江山经济开发区两新产业园 A-03-10 地块 邮编:*
(3)环评单位
杭州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拱 (略) 33号汉之昀商业中心2号楼1306室 邮编:*
公告发布单位: (略)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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