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马山油泵油嘴有限公司“年产柱塞300万付、油嘴300万付、喷油器200万个、液压件30万个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无锡威孚马山油泵油嘴有限公司“年产柱塞300万付、油嘴300万付、喷油器200万个、液压件30万个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4年9月3日度假区建设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年产柱塞*付、油嘴*付、喷油器*个、液压件*个改扩建项目 | (略) 滨湖区 (略) 5号 | 无锡威孚 (略) | (略) (略) | 无锡威孚 (略) (略) 滨湖区 (略) 5号,企业2022年曾编制《年产柱塞*付、出油阀*付、油嘴*付、喷油器*个、液压件*个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审批,由于建设过程中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有较大变化,同时对原有碳氢清洗工艺调整,以水基清洗剂进行部分替代,碳氢清洗剂用量大幅减少,故企业重新编制环评,项目完成后可具有年产柱塞*付、油嘴*付、喷油器*个、液压件*个改扩建项目生产能力。 | 1、废水部分:(1)该项目生产废水须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2)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与空调冷却 (略) (略) ,并送无锡 (略) 集中处理。 2、废气部分:(1)该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必须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抛丸、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柱塞磁粉探伤、喷油器碳氢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上海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标准要求;(2)该项目须确保各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达到上海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3、表4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3)该项目须对食堂油烟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 中的小型餐饮企业标准。 3、噪声部分:该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应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部并合理规划布局,并须对生产车间及各噪声源采取有效防噪措施,确保该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厂界东侧执行2类标准。 4、振动部分:该项目须对开式可倾压力机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确保该项目振动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工业集中区”标准。 5、固废部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1)该项目生活垃圾、污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处理)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2)该项目餐厨废弃物应委 (略)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处理;(3)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钢丸、废砂、废包装箱、不合格品、废刀具钻头、废过滤介质(超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滤膜等)、废砂轮片、废滤芯及收集的金属尘等应收集后综合利用;(4)该项目产生的含油磨屑、废碳氢清洗剂、废润滑油、沾染油的废铁屑、废校泵油、废防锈油、沾油包装纸、废切削油、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废铁屑、废化学品包装桶、含油抹布废手套及无纺布、废油、含油滤芯、废油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以及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含汞废灯管、污泥、废膜、蒸发残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 | 0510-* *@*q.com |
公开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9月3日度假区建设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年产柱塞*付、油嘴*付、喷油器*个、液压件*个改扩建项目 | (略) 滨湖区 (略) 5号 | 无锡威孚 (略) | (略) (略) | 无锡威孚 (略) (略) 滨湖区 (略) 5号,企业2022年曾编制《年产柱塞*付、出油阀*付、油嘴*付、喷油器*个、液压件*个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审批,由于建设过程中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有较大变化,同时对原有碳氢清洗工艺调整,以水基清洗剂进行部分替代,碳氢清洗剂用量大幅减少,故企业重新编制环评,项目完成后可具有年产柱塞*付、油嘴*付、喷油器*个、液压件*个改扩建项目生产能力。 | 1、废水部分:(1)该项目生产废水须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2)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与空调冷却 (略) (略) ,并送无锡 (略) 集中处理。 2、废气部分:(1)该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必须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抛丸、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柱塞磁粉探伤、喷油器碳氢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上海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标准要求;(2)该项目须确保各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达到上海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3、表4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3)该项目须对食堂油烟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 中的小型餐饮企业标准。 3、噪声部分:该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应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部并合理规划布局,并须对生产车间及各噪声源采取有效防噪措施,确保该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厂界东侧执行2类标准。 4、振动部分:该项目须对开式可倾压力机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确保该项目振动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工业集中区”标准。 5、固废部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1)该项目生活垃圾、污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处理)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2)该项目餐厨废弃物应委 (略)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处理;(3)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钢丸、废砂、废包装箱、不合格品、废刀具钻头、废过滤介质(超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滤膜等)、废砂轮片、废滤芯及收集的金属尘等应收集后综合利用;(4)该项目产生的含油磨屑、废碳氢清洗剂、废润滑油、沾染油的废铁屑、废校泵油、废防锈油、沾油包装纸、废切削油、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废铁屑、废化学品包装桶、含油抹布废手套及无纺布、废油、含油滤芯、废油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以及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含汞废灯管、污泥、废膜、蒸发残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 | 0510-* *@*q.com |
公开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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