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内蒙古鑫联环保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版)》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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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634z
项目名称:内蒙古鑫联环保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项目地址: (略) 化德县长顺工业园区北侧2.5km处的规划预留发展用地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年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19.*吨,其中包括大修废渣*吨、废包装1.*吨(废铁制包装及沾染性铁制品7000t,塑料包装及沾染性塑料制品5600t)、废钒钛催化剂再生*吨、物化系统*吨。产品方案为年产*吨增碳剂,*吨保温材料,*吨再生防渗料,*吨碳化硅砖粉,*吨实心砖,*吨再生SCR脱硝催化剂模块,2000吨再生钒钛催化剂粉末,6996吨铁块,5596.54吨再生塑料颗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大修废渣综合利用车间4800m2、1座钒钛催化剂生产车间4800m2、1座资源化利用车间1080m2、1座物化车间945m2、1座钒钛催化剂原料库1360m2、1座钒钛催化剂成品库1560m2、1座大修废渣原料库3120m2、1座大修废渣成品库3120m2、1座暂存库1080m2等配套环保工程,办公楼、宿舍、综合用房及辅助工程依托现有。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内蒙古 (略)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