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4年9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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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4年9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 (环境影响评价室) 传真电话:0955-*

通讯地址: (略) 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海文 (略) 草饲料加工项目

中宁县白马乡

(略) 海文 (略)

宁夏竭诚 (略)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石空镇、大战场镇、恩和镇、新堡镇、宁安镇、太阳梁乡。主要建设:石空泵站新建2000m3蓄水池1座,加压泵站1座;太阳梁泵站新建1000m3蓄水池1座,新建连通管道28.44km,配套各类建筑物156座;河南六乡镇与双井子二泵站,铺设连通管道11.43km,更换水泵1台,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72座;清水河大战场水厂与元丰村新建400m3蓄水池,铺设连通管道16.13km,配套各类建筑物75座。项目总投资557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96%,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投料、筛选、粉碎、混料、制粒冷却、筛分、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采取全封闭车间,安装通风换气设备;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水、软水制备废水全部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一座50m3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罐车拉运至宁夏 (略) 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的筛分机、混合机和造粒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加强设备养护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杂质、除铁杂质、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废机油。筛分杂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铁杂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作为可回收资源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机油更换后暂存在10㎡危废贮存点规范收集,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2

中宁县水源联通工程

中宁县石空镇、大战场镇、恩和镇、新堡镇、宁安镇、太阳梁乡

中宁县水务局

宁夏绿源 (略)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石空镇、大战场镇、恩和镇、新堡镇、宁安镇、太阳梁乡。主要建设:石空泵站新建2000m3蓄水池1座,加压泵站1座;太阳梁泵站新建1000m3蓄水池1座,新建连通管道28.44km,配套各类建筑物156座;河南六乡镇与双井子二泵站,铺设连通管道11.43km,更换水泵1台,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72座;清水河大战场水厂与元丰村新建400m3蓄水池,铺设连通管道16.13km,配套各类建筑物75座。项目总投资557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96%,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及机械运行产生的机械尾气。施工期必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个百分百”管控要求;采取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围挡、 (略) 硬化,加强现场管理,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作业 (略) 等环保措施。施工机械尾气通过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及保养,减少因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要求。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区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民房所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营运期不产生废水。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施设备,加强管理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音水泵、同时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阻隔等措施,泵站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和土石方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定期集中收集外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在每天施工结束时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站处置;项目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土方全部用于蓄水池池顶绿化覆土,无弃方产生。营运期泵站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维护单位带走处置,泵站不贮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 (环境影响评价室) 传真电话:0955-*

通讯地址: (略) 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海文 (略) 草饲料加工项目

中宁县白马乡

(略) 海文 (略)

宁夏竭诚 (略)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石空镇、大战场镇、恩和镇、新堡镇、宁安镇、太阳梁乡。主要建设:石空泵站新建2000m3蓄水池1座,加压泵站1座;太阳梁泵站新建1000m3蓄水池1座,新建连通管道28.44km,配套各类建筑物156座;河南六乡镇与双井子二泵站,铺设连通管道11.43km,更换水泵1台,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72座;清水河大战场水厂与元丰村新建400m3蓄水池,铺设连通管道16.13km,配套各类建筑物75座。项目总投资557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96%,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投料、筛选、粉碎、混料、制粒冷却、筛分、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采取全封闭车间,安装通风换气设备;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水、软水制备废水全部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一座50m3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罐车拉运至宁夏 (略) 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的筛分机、混合机和造粒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加强设备养护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杂质、除铁杂质、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废机油。筛分杂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铁杂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作为可回收资源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机油更换后暂存在10㎡危废贮存点规范收集,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2

中宁县水源联通工程

中宁县石空镇、大战场镇、恩和镇、新堡镇、宁安镇、太阳梁乡

中宁县水务局

宁夏绿源 (略)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石空镇、大战场镇、恩和镇、新堡镇、宁安镇、太阳梁乡。主要建设:石空泵站新建2000m3蓄水池1座,加压泵站1座;太阳梁泵站新建1000m3蓄水池1座,新建连通管道28.44km,配套各类建筑物156座;河南六乡镇与双井子二泵站,铺设连通管道11.43km,更换水泵1台,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72座;清水河大战场水厂与元丰村新建400m3蓄水池,铺设连通管道16.13km,配套各类建筑物75座。项目总投资557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96%,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及机械运行产生的机械尾气。施工期必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个百分百”管控要求;采取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围挡、 (略) 硬化,加强现场管理,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作业 (略) 等环保措施。施工机械尾气通过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及保养,减少因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要求。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区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民房所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营运期不产生废水。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施设备,加强管理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音水泵、同时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阻隔等措施,泵站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和土石方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定期集中收集外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在每天施工结束时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站处置;项目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土方全部用于蓄水池池顶绿化覆土,无弃方产生。营运期泵站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维护单位带走处置,泵站不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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