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博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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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博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 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11 15:37:03 分类:公示公告 次浏览
2024 年 9 月 10 日, (略) (略) (略) 组织召开《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 (略) )以及 3 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

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2024 年 9 月 10 日, (略) (略) (略) 组织召开《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 3 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本项目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 (略) 玉州区南江街道平志村57号,地理坐标为110.*°E,22.*°N,项目东 (略) 大林 (略) ,隔约280m处上陂头居民点, (略) 大林 (略) 厂房; (略) 鸿维复 (略) 燕高机械配件厂,隔约450m处为平志村居民点;北 (略) 为空地、池塘。

项目新建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建设,占地面积为1000m2,总建筑面积800m2,主要设置原料区、生产车间、实验室、成品区及配套设施等。通过购置搅拌机等设备对原辅料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搅拌混合等物理过程,设置四条生产线,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30吨清砂剂、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

(2) (略) (略) 于2020年12月委托广西程远 (略) 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3月29日, (略) 玉州区生态环境局以《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玉区环项〔2021〕9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1年04月开工建设,2021年09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经现场核实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大气污染物

项目主要生产环保耐火涂料,以水作为稀释剂,项目的原料在计量、投料和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以及有机废气。项目计量过程在密闭工作间进行,搅拌过程中搅拌设备处于密闭状态,项目产生的粉尘量较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扩散。项目清砂剂、切削液以及脱模剂的生产以水为稀释剂,水的成分占产品的比例较大,且搅拌时间较短、生产周期较短,因此产生的粉尘相对较少。切削液、清砂剂以及脱模剂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源,难以进行定量计算。综上所述,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并且投料及搅拌过程要进行密闭性操作,在加强通排风情况下,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1)清洗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需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洗,生产设备每半个月清洗一次,当切削液、脱模剂、清砂剂完成产品年产量时,所用的设备用来生产涂料,此时也需要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洗,则按每月清洗2次计算,每次清洗水量约为0.1t,项目产生清洗废水的量为2.4t/a,设备清洗过程中无需添加任何助剂,仅是利用清水进行清洗,废水中所含的物质均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且项目产品对添加用水的水质要求不高,每批次产品的清洗废水由厂区内塑料桶暂存,待下批次同类型产品生产时作为生产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实验室产生的清洗废水收集后一同放入厂区内塑料桶暂存。

2)生活污水

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 (略) (略) 排入玉柴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空气压缩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在60dB(A)~85dB(A)之间,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计量配料工序产生的废包装袋以及废包装桶;生活垃圾等。

1)废包装袋以及废包装桶

项目固态、液态原辅材料使用包装袋以及包装桶进行包装,在称量配料工序会产生废包装袋以及废包装桶,根据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中的第6条款“6.1以下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项目主要为水性涂料生产,则产生的废包装袋以及废包装桶不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5t/a,项目废包装袋以及废包装桶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给原料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理。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6t/a,统一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位生活废水排放口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限值要求,其中色度、氨氮不评价。

(2)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下风向各点位监测项目颗粒物、非*烷总烃的监测值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点位5#生产车间厂房外的非*烷总烃的监测值均达《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B.1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其中5#生产车间厂房外中的颗粒物不评价,厂界上风向监测值不评价。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限值。

(4)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略) (略) 验收意见.pdf

#bocaiimg0num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机、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公示本.pdf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 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11 15:37:03 分类:公示公告 次浏览
2024 年 9 月 10 日, (略) (略) (略) 组织召开《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 (略) )以及 3 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

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2024 年 9 月 10 日, (略) (略) (略) 组织召开《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 3 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本项目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 (略) 玉州区南江街道平志村57号,地理坐标为110.*°E,22.*°N,项目东 (略) 大林 (略) ,隔约280m处上陂头居民点, (略) 大林 (略) 厂房; (略) 鸿维复 (略) 燕高机械配件厂,隔约450m处为平志村居民点;北 (略) 为空地、池塘。

项目新建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建设,占地面积为1000m2,总建筑面积800m2,主要设置原料区、生产车间、实验室、成品区及配套设施等。通过购置搅拌机等设备对原辅料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搅拌混合等物理过程,设置四条生产线,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30吨清砂剂、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

(2) (略) (略) 于2020年12月委托广西程远 (略) 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3月29日, (略) 玉州区生态环境局以《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玉区环项〔2021〕9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1年04月开工建设,2021年09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经现场核实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大气污染物

项目主要生产环保耐火涂料,以水作为稀释剂,项目的原料在计量、投料和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以及有机废气。项目计量过程在密闭工作间进行,搅拌过程中搅拌设备处于密闭状态,项目产生的粉尘量较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扩散。项目清砂剂、切削液以及脱模剂的生产以水为稀释剂,水的成分占产品的比例较大,且搅拌时间较短、生产周期较短,因此产生的粉尘相对较少。切削液、清砂剂以及脱模剂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源,难以进行定量计算。综上所述,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并且投料及搅拌过程要进行密闭性操作,在加强通排风情况下,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1)清洗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需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洗,生产设备每半个月清洗一次,当切削液、脱模剂、清砂剂完成产品年产量时,所用的设备用来生产涂料,此时也需要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洗,则按每月清洗2次计算,每次清洗水量约为0.1t,项目产生清洗废水的量为2.4t/a,设备清洗过程中无需添加任何助剂,仅是利用清水进行清洗,废水中所含的物质均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且项目产品对添加用水的水质要求不高,每批次产品的清洗废水由厂区内塑料桶暂存,待下批次同类型产品生产时作为生产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实验室产生的清洗废水收集后一同放入厂区内塑料桶暂存。

2)生活污水

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 (略) (略) 排入玉柴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空气压缩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在60dB(A)~85dB(A)之间,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计量配料工序产生的废包装袋以及废包装桶;生活垃圾等。

1)废包装袋以及废包装桶

项目固态、液态原辅材料使用包装袋以及包装桶进行包装,在称量配料工序会产生废包装袋以及废包装桶,根据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中的第6条款“6.1以下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项目主要为水性涂料生产,则产生的废包装袋以及废包装桶不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5t/a,项目废包装袋以及废包装桶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给原料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理。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6t/a,统一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位生活废水排放口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限值要求,其中色度、氨氮不评价。

(2)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下风向各点位监测项目颗粒物、非*烷总烃的监测值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点位5#生产车间厂房外的非*烷总烃的监测值均达《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B.1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其中5#生产车间厂房外中的颗粒物不评价,厂界上风向监测值不评价。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限值。

(4)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剂、30吨清砂剂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略) (略) 验收意见.pdf

#bocaiimg0num (略) (略) 年产350吨环保耐火涂料、10吨切削液、8吨脱模机、30吨清砂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公示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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