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格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上冲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格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上冲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珠海 (略) 上冲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 (略) 上冲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香洲区前山街道办 G105 国道东侧、 (略) 两侧前山商贸物流中心三期 W307-1 地块W307-4 地块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 (略) 上冲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 (略) 香洲区前山街道办G105 国道东侧、 (略) 两侧前山商贸物流中心三期 W307-1地块、W307-4地块,占地面积为5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2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设置水平燃烧、垂直燃烧、针焰试验室检测样品数量8000米/年、实验规模300份报告/年;灼热丝试验室检测样品数量1000米/年、实验规模100份报告/年;漏电起痕试验室检测样品数量2000米/年、实验规模150份报告/年。本项目不对外服务,仅作为《珠海 (略) 上冲基地工业建设项目》的原辅料监控。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实验室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一套“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于23m高空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根据珠海 (略) 上冲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 (略) 上冲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香洲区前山街道办 G105 国道东侧、 (略) 两侧前山商贸物流中心三期 W307-1 地块W307-4 地块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 (略) 上冲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 (略) 香洲区前山街道办G105 国道东侧、 (略) 两侧前山商贸物流中心三期 W307-1地块、W307-4地块,占地面积为5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2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设置水平燃烧、垂直燃烧、针焰试验室检测样品数量8000米/年、实验规模300份报告/年;灼热丝试验室检测样品数量1000米/年、实验规模100份报告/年;漏电起痕试验室检测样品数量2000米/年、实验规模150份报告/年。本项目不对外服务,仅作为《珠海 (略) 上冲基地工业建设项目》的原辅料监控。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实验室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一套“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于23m高空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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