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污水处理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东台市污水处理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 (略) 污水处理中心(一期)项目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污水处理中心(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
建设地点:拟建位置为溱东镇不锈钢产业园青浦片区, (略) (略) 南侧地块;
建设概况:本项目设计规模为1000m3/d,其中酸性废水预处理规模为300m3/d;含油废水预处理规模为700m3/d,深度处理部分设计规模为1000m3/d。
(略) 污水处理中心(一期)项目能够有效处理涉重工业废水,完善区域工业废水处理基础设施,解决现有污水处理厂不具备重金属处理能力的问题。同时, (略) 污水处理中心(一期)项目还将解决溱东镇涉重工业 (略) 的问题,为不锈钢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条件,节约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当地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根据《20 (略) 环境质量公报》,市区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AQI≤100)306天,优良率83.3%,PM2.5浓度均值为30.7μg/m3, (略) (略) 考核目标地区。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PM2.5和PM10年均值均达标,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63μ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判定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在 (略) 制定的达标整治方案的情况下,大气环境质量能够得到明显改善。其余特征污染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现状监测表明其质量现状均不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2、水环境
东姜溱河支流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泰东河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昼、夜噪声值均低于环境功能3类标准值,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土壤环境
本次环评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土壤监测点,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各项土壤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5、地下水环境
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相应标准。
三、建设项目采用的环保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污水暂存恶臭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NH3、H2S、臭气浓度。恶臭废气经加盖密封收集合并后经2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放,处理后废气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同时通过预测分析,本项目各类废气经过有效处置之后的正常排放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废气的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项目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环保措施
本项目含油废水预处理采用“集水调节+隔油沉淀+混凝气浮+组合式A/O生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法)+二沉池+高效沉淀池+中间水池”工艺;酸性废水预处理采用“调节+还原+混凝沉淀+混凝澄清+均化水池”工艺;废水深度处理采用“水解酸化+A/O+MBR+NF+RO”工艺。淡水全部进行中水回用,浓水通过浓水膜浓缩装置进行二次浓缩,淡水进入系统内部再处理,浓盐水蒸发处理,实现涉重工业废水零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与处置,可以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总量能够在区域内实现平衡,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到位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网络链接及调查范围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ShyUJEvIfg66g
提取码:k1x1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项目周边区域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见公众意见表。
(3)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景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纸质报告查询方式和途径:
评价单位:江苏省 (略)
联系人:汤工
地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B4栋
联系电话:025-*
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略) (略)
2024年9月11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 (略) 污水处理中心(一期)项目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污水处理中心(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
建设地点:拟建位置为溱东镇不锈钢产业园青浦片区, (略) (略) 南侧地块;
建设概况:本项目设计规模为1000m3/d,其中酸性废水预处理规模为300m3/d;含油废水预处理规模为700m3/d,深度处理部分设计规模为1000m3/d。
(略) 污水处理中心(一期)项目能够有效处理涉重工业废水,完善区域工业废水处理基础设施,解决现有污水处理厂不具备重金属处理能力的问题。同时, (略) 污水处理中心(一期)项目还将解决溱东镇涉重工业 (略) 的问题,为不锈钢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条件,节约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当地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根据《20 (略) 环境质量公报》,市区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AQI≤100)306天,优良率83.3%,PM2.5浓度均值为30.7μg/m3, (略) (略) 考核目标地区。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PM2.5和PM10年均值均达标,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63μ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判定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在 (略) 制定的达标整治方案的情况下,大气环境质量能够得到明显改善。其余特征污染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现状监测表明其质量现状均不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2、水环境
东姜溱河支流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泰东河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昼、夜噪声值均低于环境功能3类标准值,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土壤环境
本次环评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土壤监测点,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各项土壤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5、地下水环境
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相应标准。
三、建设项目采用的环保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污水暂存恶臭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NH3、H2S、臭气浓度。恶臭废气经加盖密封收集合并后经2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放,处理后废气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同时通过预测分析,本项目各类废气经过有效处置之后的正常排放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废气的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项目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环保措施
本项目含油废水预处理采用“集水调节+隔油沉淀+混凝气浮+组合式A/O生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法)+二沉池+高效沉淀池+中间水池”工艺;酸性废水预处理采用“调节+还原+混凝沉淀+混凝澄清+均化水池”工艺;废水深度处理采用“水解酸化+A/O+MBR+NF+RO”工艺。淡水全部进行中水回用,浓水通过浓水膜浓缩装置进行二次浓缩,淡水进入系统内部再处理,浓盐水蒸发处理,实现涉重工业废水零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与处置,可以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总量能够在区域内实现平衡,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到位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网络链接及调查范围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ShyUJEvIfg66g
提取码:k1x1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项目周边区域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见公众意见表。
(3)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景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纸质报告查询方式和途径:
评价单位:江苏省 (略)
联系人:汤工
地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B4栋
联系电话:025-*
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略) (略)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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