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宇凯塑业厂塑筐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石门县宇凯塑业厂塑筐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石门县宇凯塑业厂塑筐生产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 “石门县宇凯塑业厂塑筐生产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石门县宇凯塑业厂塑筐生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石门县宇凯塑业厂;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塑筐生产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3736m2,新增注塑机7台、搅拌机2台、破碎机2台、烘干机2台。本次改扩建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个塑料筐,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总生产规模为:年产*个塑料筐。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门县宇凯塑业厂
通讯地址: (略) 石门县易家渡镇盘山庙村四组
联系人:毛总 电话:*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美景环保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佳天国际新城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31-* 邮箱:*@*q.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为做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石门县宇凯塑业厂委托湖南美景环保 (略) 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工作。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经现场踏勘、充分研读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后,并在调查收集建设区域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环境主管部门和环评导则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5)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 (略) 址: http://**_*.html。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 (略) 络、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
请提交意见的公众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交流和反馈。
石门县宇凯塑业厂塑筐生产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 “石门县宇凯塑业厂塑筐生产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石门县宇凯塑业厂塑筐生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石门县宇凯塑业厂;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塑筐生产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3736m2,新增注塑机7台、搅拌机2台、破碎机2台、烘干机2台。本次改扩建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个塑料筐,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总生产规模为:年产*个塑料筐。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门县宇凯塑业厂
通讯地址: (略) 石门县易家渡镇盘山庙村四组
联系人:毛总 电话:*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美景环保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佳天国际新城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31-* 邮箱:*@*q.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为做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石门县宇凯塑业厂委托湖南美景环保 (略) 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工作。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经现场踏勘、充分研读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后,并在调查收集建设区域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环境主管部门和环评导则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5)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 (略) 址: http://**_*.html。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 (略) 络、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
请提交意见的公众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交流和反馈。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