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博语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外加剂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博语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外加剂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 (略) 年产7000吨外加剂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5月23日,温州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 (略) 年产7000吨外加剂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 (略) (原名为温州 (略) ,变更情况详见附件)成立于2014年,主要从事混凝土减水剂、增强剂的生产和销售。企业于2019年委托编制完成《温州 (略) 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略) 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备案(温环平改备[2019]74号),于2020年5月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原批复产能为年产6000吨混凝土减水剂与2000吨混凝土增强剂。
(略) 场需求并改善企业生产环境,企业进行搬迁,租用 (略) 位于海西镇陡南新区1号米拉无纺布厂北首A-02-02-01地块的一楼北侧厂房,租赁面积为10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7000吨外加剂,生产工艺不变,新厂投产后,原厂址不再生产。2023年12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温州 (略) 年产7000吨外加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2月29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平建[2023]192号),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24年2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现可达年产7000吨外加剂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员工人数为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比1.67%。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温州 (略) 年产7000吨外加剂迁建项目工程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横北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投料粉尘、有机废气经集气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材料、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和废储罐;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委托平阳 (略) 清运处置;废储罐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 (略) 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 (略) 搅拌、投料废气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臭气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2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南侧设置了1个无组织废气上风向监测点(B号点位),于厂界北侧设置了3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C-D-E号点位);两天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 (略) 厂界南侧(1号点)、西侧(2号点)、北侧(3号点)和东侧(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昼间上下午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温州 (略) 年产7000吨外加剂迁建项目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风量要求。
(四)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控制,增加降噪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 (略)
2024年5月23日
温州 (略) 年产7000吨外加剂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5月23日,温州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 (略) 年产7000吨外加剂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 (略) (原名为温州 (略) ,变更情况详见附件)成立于2014年,主要从事混凝土减水剂、增强剂的生产和销售。企业于2019年委托编制完成《温州 (略) 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略) 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备案(温环平改备[2019]74号),于2020年5月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原批复产能为年产6000吨混凝土减水剂与2000吨混凝土增强剂。
(略) 场需求并改善企业生产环境,企业进行搬迁,租用 (略) 位于海西镇陡南新区1号米拉无纺布厂北首A-02-02-01地块的一楼北侧厂房,租赁面积为10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7000吨外加剂,生产工艺不变,新厂投产后,原厂址不再生产。2023年12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温州 (略) 年产7000吨外加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2月29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平建[2023]192号),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24年2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现可达年产7000吨外加剂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员工人数为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比1.67%。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温州 (略) 年产7000吨外加剂迁建项目工程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横北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投料粉尘、有机废气经集气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材料、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和废储罐;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委托平阳 (略) 清运处置;废储罐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 (略) 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 (略) 搅拌、投料废气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臭气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2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南侧设置了1个无组织废气上风向监测点(B号点位),于厂界北侧设置了3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C-D-E号点位);两天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 (略) 厂界南侧(1号点)、西侧(2号点)、北侧(3号点)和东侧(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昼间上下午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温州 (略) 年产7000吨外加剂迁建项目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风量要求。
(四)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控制,增加降噪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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