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博利电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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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博利电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东莞市博利电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中堂镇潢 (略) 2号9栋

公示内容:项目自主验收意见,其他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09.11-2024.10.15

联系人:沈友刚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024年09月11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一期进行验收,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位于 (略) 中堂镇潢 (略) 2号9栋,迁扩建后项目计划总投资*元,实际一期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项目总占地面积2592m2,建筑面积*m2。项目主要从事电线的加工生产,项目一期年加工生电线*米。项目共有员工27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工作制度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长8小时,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于2024年04 (略) (略) 编制《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在2024年07月04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环评审批批复文号:东环建〔2024〕3062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一期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592m2,建筑面积*m2,主要从事电线的加工生产。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的主体工程及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少部分设备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一期具体建成设备及使用原辅材料清单如下:

表1项目一期验收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迁扩建前数量

迁扩建环评申报数量

一期已建设验收数量

用途

1

押出机

Φ35铁氟龙押出机(3kw)

10台

3台

1台

押芯线、押外被

Φ45铁氟龙押出机(5kw)

1台

1台

Φ50铁氟龙押出机(11kw)

4台

2台

Φ35PVC/PE押出机(3kw)

4台

2台

Φ50PVC/PE押出机(11kw)

7台

4台

Φ60PVC/PE押出机(11kw)

1台

1台

Φ70PVC/PE押出机(15kw)

10台

6台

Φ90PVC/PE押出机(18kw)

3台

2台

Φ120PVC/PE押出机(20kw)

1台

0台

Φ70硅胶押出机(15kw)

1台

0台

Φ100硅胶押出机(20kw)

1台

1台

Φ65硅胶押出机(11kw)

2台

2台

Φ85硅胶押出机(15kw)

5台

4台

Φ120硅胶押出机(20kw)

1台

0台

2

配套

冷却水槽

/

10台

44台

26台

3

烤箱

电能,工作温度为180-190℃

10台

44台

26台

4

印字机

/

10台

44台

26台

5

绕线机

/

10台

44台

26台

6

打包机

/

4台

12台

8台

打包

7

烤箱

电能,工作温度为20-30℃

7台

7台

7台

测试

8

燃烧测试机

/

1台

0

0

9

微电脑拉力试验机

/

0

7台

7台

10

环保测试仪

/

0

1台

1台

11

绝缘电阻测试仪

/

0

1台

1台

12

耐压测试仪

/

0

1台

1台

13

直流低电阻测试仪

/

0

1台

1台

14

精密电子比重计

/

0

4台

4台

15

电线表面印字磨块

/

0

2台

2台

16

电子温湿度计

/

0

2台

2台

17

摇摆测试机

/

0

1台

1台

18

恒温水箱

15L

0

2台

2台

19

硬度计

/

0

1台

1台

20

测量显微镜

/

0

2台

2台

21

标准老化箱

/

0

8台

8台

22

恒温恒湿试验机

15L

0

1台

1台

23

PCT高压加速老化试验机

/

0

1台

1台

24

耐刮磨试验机

/

0

1台

1台

25

精密盐雾试验机

/

0

1台

1台

26

高压测试机

/

0

1台

1台

27

红外光谱仪

/

0

1台

1台

28

热重分析仪

/

0

1台

1台

29

差示扫描量热仪

/

0

1台

1台

30

UV紫外老化试验机

/

0

1台

1台

31

恒温水槽

15L

0

1台

1台

32

色差仪

/

0

1台

1台

33

彩色二次元分析仪

/

0

1台

1台

34

打端子机

/

40台

65台

65台

打端子

35

裁线机

/

11台

15台

15台

裁线

36

电烙铁

/

12把

40把

12把

焊接

37

锡炉

/

0

10个

2个

38

成型机

螺杆直径38mm,200T

7台

30台

18台

端头注塑

39

烤料机

电能,工作温度为50℃

4台

4台

1台

来料烘干

40

编织机

/

15台

82台

50台

编织

41

过油机

/

1台

2台

2台

上色

42

配套

烤箱

电能,工作温度为180-190℃,尺寸为0.8m×0.11m×0.045m

2个

2个

2个

上色后烘烤

43

绞线机

/

13台

76台

28台

绞线

44

绕线机

/

0

6台

2台

绕线

45

空压机

30P、50P

1台

6台

6台

提供压缩空气

46

冷却水塔

循环水量30t/h

1个

2个

2个

提供冷却水

47

搅拌机

/

0

1台

1台

混色

48

剥皮机

/

0

50台

40台

剥皮

表2项目验收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原料名称

迁扩建前年用量t/a

迁扩建环评申报年用量t/a

一期实际年用量t/a

最大储存量t

形状

包装规格及储存位置

使用工序

铜线

100

303

200

7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押出

PVC塑胶粒

40

105.7

70

5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押出、注塑

PE塑胶粒

10

0

0

0

/

/

/

XLPE塑胶粒

0

88.7

40

4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押出、注塑

固体硅胶

0

26.9

18

2.5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押出、注塑

特氟龙塑胶粒

0

60.1

20

3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押出、注塑

FEP塑胶粒

20

0

0

0

/

/

/

水性树脂

0.3

0

0

0

/

/

/

无铅锡线

0.24

0.8

0.3

0.05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焊接

助焊剂

0

0.2

0.1

0.025

液态

25kg/桶装,化工原料仓

焊接

水性油墨

0.15

0.835

0.5

0.3

液态

25kg/桶装,化工原料仓

印字、上色

空压机油

0

0.05

0.05

0.025

液态

25kg/桶装,化工原料仓

空压机

端子

0

*个(折合50t)

*个(折合约32.5t)

*个(折合17.5t)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打端子

玻璃纤维纱

0

3

2.2

0.1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硅胶编织电线编织

色膏

0

0.6

0.3

0.025

膏状

25kg/桶装,化工原料仓

混色

抹布

0

0.02

0.02

0.001t

固态

堆放,其他仓库

印字机擦拭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 (略) 中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治理设施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二)废气

(1)项目一期押芯线、押外被、注塑成型、印字及其烘烤、上色及其烘烤、焊接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根据现场车间分布将上述废气分类经5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未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其中7F车间硅胶、特氟龙、PVC/XLPE押芯线、押外披、印字及其烘烤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1排放;8F车间特氟龙、PVC/XLPE注塑成型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2排放;4F车间上色及烘烤、5F车间硅胶押芯线、押外披、印字及其烘烤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3排放;6F车间PVC/XLPE押芯线、押外披、印字及其烘烤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4排放;9F车间焊接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5排放。

废气治理设施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一期通过合理布局会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机械通风设备和辅助设备,尽可能选择远离厂界以及敏感点的位置,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减少噪声的产生。噪声治理设施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次品及塑胶、硅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锡渣统一收集 (略) 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等,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统一收集贮存后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GT-HJ*)数据可知:

(一)废水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二)废气

有组织排放:

(1)项目硅胶、特氟龙、PVC/XLPE押芯线、押外披、印字及其烘烤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口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总VOCS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特氟龙、PVC/XLPE注塑成型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口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上色及烘烤、硅胶押芯线、押外披、印字及其烘烤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口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总VOCS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II时段标准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PVC/XLPE押芯线、押外披、印字及其烘烤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口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总VOCS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5)项目焊接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5排放,排放口颗粒物、锡(锡及其化合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总VOCS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废气DA001~DA005排放均符合环评文件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总悬浮颗粒物、锡(锡及其化合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6新建和现有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总VOCS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废气NMHC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三)厂界噪声

项目一期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排放限值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期设有规范的危废贮存仓库及一般固废仓库,并张贴有相应标识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次品及塑胶、硅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锡渣)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给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移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体废物管理符合环评文件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GT-HJ*)数据核算,项目一期非*烷总烃(含总VOCs)有组织年排放量为0.1068t,符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年排放总量0.2741t的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GT-HJ*)和现场检查,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经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均符合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4〕3062号)的要求,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经批准后,其一期建设完成的内容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同意本项目一期通过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建设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二)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三)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工作,确保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四)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信息公示公开。




(略) (略)

2024年09月11日

, (略) ,东莞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东莞市博利电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中堂镇潢 (略) 2号9栋

公示内容:项目自主验收意见,其他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09.11-2024.10.15

联系人:沈友刚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024年09月11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一期进行验收,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位于 (略) 中堂镇潢 (略) 2号9栋,迁扩建后项目计划总投资*元,实际一期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项目总占地面积2592m2,建筑面积*m2。项目主要从事电线的加工生产,项目一期年加工生电线*米。项目共有员工27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工作制度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长8小时,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于2024年04 (略) (略) 编制《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在2024年07月04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环评审批批复文号:东环建〔2024〕3062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一期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592m2,建筑面积*m2,主要从事电线的加工生产。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的主体工程及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少部分设备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一期具体建成设备及使用原辅材料清单如下:

表1项目一期验收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迁扩建前数量

迁扩建环评申报数量

一期已建设验收数量

用途

1

押出机

Φ35铁氟龙押出机(3kw)

10台

3台

1台

押芯线、押外被

Φ45铁氟龙押出机(5kw)

1台

1台

Φ50铁氟龙押出机(11kw)

4台

2台

Φ35PVC/PE押出机(3kw)

4台

2台

Φ50PVC/PE押出机(11kw)

7台

4台

Φ60PVC/PE押出机(11kw)

1台

1台

Φ70PVC/PE押出机(15kw)

10台

6台

Φ90PVC/PE押出机(18kw)

3台

2台

Φ120PVC/PE押出机(20kw)

1台

0台

Φ70硅胶押出机(15kw)

1台

0台

Φ100硅胶押出机(20kw)

1台

1台

Φ65硅胶押出机(11kw)

2台

2台

Φ85硅胶押出机(15kw)

5台

4台

Φ120硅胶押出机(20kw)

1台

0台

2

配套

冷却水槽

/

10台

44台

26台

3

烤箱

电能,工作温度为180-190℃

10台

44台

26台

4

印字机

/

10台

44台

26台

5

绕线机

/

10台

44台

26台

6

打包机

/

4台

12台

8台

打包

7

烤箱

电能,工作温度为20-30℃

7台

7台

7台

测试

8

燃烧测试机

/

1台

0

0

9

微电脑拉力试验机

/

0

7台

7台

10

环保测试仪

/

0

1台

1台

11

绝缘电阻测试仪

/

0

1台

1台

12

耐压测试仪

/

0

1台

1台

13

直流低电阻测试仪

/

0

1台

1台

14

精密电子比重计

/

0

4台

4台

15

电线表面印字磨块

/

0

2台

2台

16

电子温湿度计

/

0

2台

2台

17

摇摆测试机

/

0

1台

1台

18

恒温水箱

15L

0

2台

2台

19

硬度计

/

0

1台

1台

20

测量显微镜

/

0

2台

2台

21

标准老化箱

/

0

8台

8台

22

恒温恒湿试验机

15L

0

1台

1台

23

PCT高压加速老化试验机

/

0

1台

1台

24

耐刮磨试验机

/

0

1台

1台

25

精密盐雾试验机

/

0

1台

1台

26

高压测试机

/

0

1台

1台

27

红外光谱仪

/

0

1台

1台

28

热重分析仪

/

0

1台

1台

29

差示扫描量热仪

/

0

1台

1台

30

UV紫外老化试验机

/

0

1台

1台

31

恒温水槽

15L

0

1台

1台

32

色差仪

/

0

1台

1台

33

彩色二次元分析仪

/

0

1台

1台

34

打端子机

/

40台

65台

65台

打端子

35

裁线机

/

11台

15台

15台

裁线

36

电烙铁

/

12把

40把

12把

焊接

37

锡炉

/

0

10个

2个

38

成型机

螺杆直径38mm,200T

7台

30台

18台

端头注塑

39

烤料机

电能,工作温度为50℃

4台

4台

1台

来料烘干

40

编织机

/

15台

82台

50台

编织

41

过油机

/

1台

2台

2台

上色

42

配套

烤箱

电能,工作温度为180-190℃,尺寸为0.8m×0.11m×0.045m

2个

2个

2个

上色后烘烤

43

绞线机

/

13台

76台

28台

绞线

44

绕线机

/

0

6台

2台

绕线

45

空压机

30P、50P

1台

6台

6台

提供压缩空气

46

冷却水塔

循环水量30t/h

1个

2个

2个

提供冷却水

47

搅拌机

/

0

1台

1台

混色

48

剥皮机

/

0

50台

40台

剥皮

表2项目验收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原料名称

迁扩建前年用量t/a

迁扩建环评申报年用量t/a

一期实际年用量t/a

最大储存量t

形状

包装规格及储存位置

使用工序

铜线

100

303

200

7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押出

PVC塑胶粒

40

105.7

70

5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押出、注塑

PE塑胶粒

10

0

0

0

/

/

/

XLPE塑胶粒

0

88.7

40

4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押出、注塑

固体硅胶

0

26.9

18

2.5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押出、注塑

特氟龙塑胶粒

0

60.1

20

3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押出、注塑

FEP塑胶粒

20

0

0

0

/

/

/

水性树脂

0.3

0

0

0

/

/

/

无铅锡线

0.24

0.8

0.3

0.05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焊接

助焊剂

0

0.2

0.1

0.025

液态

25kg/桶装,化工原料仓

焊接

水性油墨

0.15

0.835

0.5

0.3

液态

25kg/桶装,化工原料仓

印字、上色

空压机油

0

0.05

0.05

0.025

液态

25kg/桶装,化工原料仓

空压机

端子

0

*个(折合50t)

*个(折合约32.5t)

*个(折合17.5t)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打端子

玻璃纤维纱

0

3

2.2

0.1

固态

25kg/袋,其他仓库

硅胶编织电线编织

色膏

0

0.6

0.3

0.025

膏状

25kg/桶装,化工原料仓

混色

抹布

0

0.02

0.02

0.001t

固态

堆放,其他仓库

印字机擦拭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 (略) 中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治理设施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二)废气

(1)项目一期押芯线、押外被、注塑成型、印字及其烘烤、上色及其烘烤、焊接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根据现场车间分布将上述废气分类经5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未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其中7F车间硅胶、特氟龙、PVC/XLPE押芯线、押外披、印字及其烘烤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1排放;8F车间特氟龙、PVC/XLPE注塑成型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2排放;4F车间上色及烘烤、5F车间硅胶押芯线、押外披、印字及其烘烤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3排放;6F车间PVC/XLPE押芯线、押外披、印字及其烘烤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4排放;9F车间焊接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5排放。

废气治理设施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一期通过合理布局会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机械通风设备和辅助设备,尽可能选择远离厂界以及敏感点的位置,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减少噪声的产生。噪声治理设施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次品及塑胶、硅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锡渣统一收集 (略) 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等,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统一收集贮存后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GT-HJ*)数据可知:

(一)废水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二)废气

有组织排放:

(1)项目硅胶、特氟龙、PVC/XLPE押芯线、押外披、印字及其烘烤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口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总VOCS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特氟龙、PVC/XLPE注塑成型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口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上色及烘烤、硅胶押芯线、押外披、印字及其烘烤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口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总VOCS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II时段标准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PVC/XLPE押芯线、押外披、印字及其烘烤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口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总VOCS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5)项目焊接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气筒DA005排放,排放口颗粒物、锡(锡及其化合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总VOCS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废气DA001~DA005排放均符合环评文件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总悬浮颗粒物、锡(锡及其化合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6新建和现有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总VOCS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废气NMHC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三)厂界噪声

项目一期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排放限值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期设有规范的危废贮存仓库及一般固废仓库,并张贴有相应标识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次品及塑胶、硅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锡渣)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给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移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体废物管理符合环评文件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GT-HJ*)数据核算,项目一期非*烷总烃(含总VOCs)有组织年排放量为0.1068t,符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年排放总量0.2741t的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GT-HJ*)和现场检查,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经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均符合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4〕3062号)的要求,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经批准后,其一期建设完成的内容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同意本项目一期通过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建设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二)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三)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工作,确保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四)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信息公示公开。




(略) (略)

2024年09月11日

, (略)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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