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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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 (略)

生猪屠宰加工项目

(略) 文登区文登 (略) 66号11-4号

位于 (略) 文登区文登 (略) 66号11-4号,主要建设待宰间、屠宰车间、分割间、急宰间、排酸间、冷藏库等生产单元以及办公楼、实验室、病体暂存间、污水处理单元等配套设施,购置现代化的生猪屠宰设备、化验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进行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可屠宰加工生猪*头。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7.75%。

(1)大气环境:待宰间和病体暂存间定期喷洒除臭剂、定期清扫,恶臭气体收集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产臭工艺池体加盖密封,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林格曼黑度)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无组织控制措施,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增加清洗次数,增加粪污的清理频次,废物及时清运,产臭单元采取密闭措施,厂区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生活污水、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猪尿、锅炉排污水、实验玻璃容器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三级标准以及 (略) 进水水质 (略) (略) 进入 (略) 集中处理后排放。

(3)声环境:项目主要声源来自生产设备、污水泵、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猪叫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经预测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昼间≤65 dB(A),夜间≤55dB(A),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生物除臭装置废填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待宰间粪便、肠胃内容物、肉渣残毛、废反渗透膜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暂存于密闭污泥池,定期委托相关单位外运用于建材生产;废包装袋与经刮毛机自带风机风干后的猪毛袋装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合格品、不可食用物及病变坏死组织暂存于病体暂存间,委托威海 (略) 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检疫医疗废物、实验废液、在线监测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转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 (略)

生猪屠宰加工项目

(略) 文登区文登 (略) 66号11-4号

位于 (略) 文登区文登 (略) 66号11-4号,主要建设待宰间、屠宰车间、分割间、急宰间、排酸间、冷藏库等生产单元以及办公楼、实验室、病体暂存间、污水处理单元等配套设施,购置现代化的生猪屠宰设备、化验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进行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可屠宰加工生猪*头。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7.75%。

(1)大气环境:待宰间和病体暂存间定期喷洒除臭剂、定期清扫,恶臭气体收集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产臭工艺池体加盖密封,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林格曼黑度)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无组织控制措施,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增加清洗次数,增加粪污的清理频次,废物及时清运,产臭单元采取密闭措施,厂区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生活污水、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猪尿、锅炉排污水、实验玻璃容器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三级标准以及 (略) 进水水质 (略) (略) 进入 (略) 集中处理后排放。

(3)声环境:项目主要声源来自生产设备、污水泵、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猪叫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经预测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昼间≤65 dB(A),夜间≤55dB(A),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生物除臭装置废填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待宰间粪便、肠胃内容物、肉渣残毛、废反渗透膜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暂存于密闭污泥池,定期委托相关单位外运用于建材生产;废包装袋与经刮毛机自带风机风干后的猪毛袋装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合格品、不可食用物及病变坏死组织暂存于病体暂存间,委托威海 (略) 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检疫医疗废物、实验废液、在线监测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转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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