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新镇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9、21街坊局部调整草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新镇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9、21街坊局部调整草案
为保障 (略) 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开展规划公示。
规划名称:《 (略) 浦东新区大团新镇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9、21街坊局部调整》
草案公示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封上请注明“《 (略) 浦东新区大团新镇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9、21街坊局部调整》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邮寄地址: (略) 浦东新 (略) 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邮政编码:* 传真:*
1、规划调整范围
*单元19、21街坊: (略) 、西 (略) 、北 (略) 、 (略) ,规划用地面积约12.8公顷。
2、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1)土地使用:根据地籍权属校核19-01、19-02 地块边界;新增一处19-05 地块广场用地(S5);将19-04 地块用地性质由防护绿地(G2)调整为公共绿地(G1)。
(2)开发强度:19-03、21-01 地块容积率提升至不超过2.0,住宅建筑面积增加约1.*平方米。
(3)建筑高度:19-03、21-01 地块建筑高度提高至不超过60 米。
(4)公共服务设施:在21-01 地块综合设置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200 m的居委会、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250 ㎡的老年活动室、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200 ㎡的日间照料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200 m的卫生服务站。
(5)综合交通:在19-03 地块、21-01地块各新增1条东西向公共通道。
相关附件:为保障 (略) 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开展规划公示。
规划名称:《 (略) 浦东新区大团新镇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9、21街坊局部调整》
草案公示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封上请注明“《 (略) 浦东新区大团新镇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9、21街坊局部调整》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邮寄地址: (略) 浦东新 (略) 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邮政编码:* 传真:*
1、规划调整范围
*单元19、21街坊: (略) 、西 (略) 、北 (略) 、 (略) ,规划用地面积约12.8公顷。
2、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1)土地使用:根据地籍权属校核19-01、19-02 地块边界;新增一处19-05 地块广场用地(S5);将19-04 地块用地性质由防护绿地(G2)调整为公共绿地(G1)。
(2)开发强度:19-03、21-01 地块容积率提升至不超过2.0,住宅建筑面积增加约1.*平方米。
(3)建筑高度:19-03、21-01 地块建筑高度提高至不超过60 米。
(4)公共服务设施:在21-01 地块综合设置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200 m的居委会、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250 ㎡的老年活动室、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200 ㎡的日间照料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200 m的卫生服务站。
(5)综合交通:在19-03 地块、21-01地块各新增1条东西向公共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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