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县 | ||
建设单位 | 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伊尔思 (略) | 公示时间 | 2024.9.11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包括:水安全保障工程(防洪工程、排涝工程)、水环境保障工程(农田面源控制工程、小南河支流水系整治工程、底质修复及清淤工程、尾水深度处理工程、镇区面源控制及坑塘水系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畜禽养殖及农业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水生态保障工程(内河生态化改造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废水防治措施:①基坑汇积水通过潜水泵抽排至基坑外,经基坑沉淀悬浮物达标后可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②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处理后水施工用水重复使用 (略) 洒水抑尘;③施工生活污水经村庄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灌;④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和废弃物,以防被雨水冲刷或淋溶产生污水。二、大气防治措施:①严格落实施工过程“6个百分百”的相关要求,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②对各废气污染源和扬尘点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对车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工地现场周边设置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施工场地的 (略) 硬化,并采取措施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安装渣土运输车辆GPS定位系统,严格实施密闭运输,落实冲洗保洁措施,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或者扬尘等;③加强对施工机械燃料的管理,合理布置运输 (略) 线。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需采用隔声屏障。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①生活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②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堆土场(树立标示牌,建设拦挡设施),并做好防雨防渗措施;建筑废料定 (略) 清运;③各施工布置区各设置一座10m2危废暂存间(共3处),废弃机械油料和隔油池隔出的废油要及时回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废油和含油沉淀污泥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废水隔油沉淀池进行防渗防漏;②定期对机械设备检修,防止机油泄漏;③施工建筑垃圾定期清走,防止产生降雨淋溶水。六、生态保护措施:常规生态治理措施:①禁止在生态红线内部排放任何污染物,对生态红线内土壤造成扰动的,工程结束后应尽快恢复;②各段工程完工后,应尽快实施施工迹地植被恢复措施,充分利用可绿化用地,种植适宜的草本植物和防护林;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增强大家的环境保护意识;④要求所有施工布置内容都不得设置在生态红线内,不得占用林地、耕地、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建议布置在荒地上。施工结束后回复其原有环境功能;然后复耕,也可以清除硬化表层,复填其它疏松土壤,然后再复耕。⑤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或者尽量缩短在雨季施工的时间,合理安排工期,尽量减少地表裸露时间,以力求减少水土流失的数量;⑥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地表植被。对临时占用地要尽快进行复垦,在对废渣、废料和临时建筑拆除、清理后,对地压实的土地进行翻松、平整、适当布设土埂,恢复破坏的排水系统。水生生态保护措施:①禁止施工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有害的施工材料尤其是粉尘类材料的堆放要远离水体。②及时对工程区植被进行恢复,维护水生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和管理力度。*生生态保护措施:①对于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要求在结束后及时清理剩余材料,可以先种植一些浅根性草本植物进行先期绿化,然后复耕,也可以清除硬化表层,复填其它疏松土壤,然后再复耕。②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施工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七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工程分主体工程区、 (略) 区、施工生产区、料场区分别进行水土保持工作,从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方面着手。 运营期:一、水环境保护措施:①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收集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灌。③尾水深度处理工程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新建的潜污泵泵站就近向北穿堤排入小南河。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区内无废气污染源。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水泵设置设置减震基座减震,墙壁门窗隔声处理、设置隔声罩等。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定期收集至乡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 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3]91号)等法律、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2 (略) 络公示的方式,在庐江县政府 (略) 进行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2024年6月19日通过庐江县政府 (略) 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同步在报纸及在项目现场张贴纸质公告等方式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信息的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和内容合法、真实。整个公参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公众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无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 (略) (略) 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县 | ||
建设单位 | 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伊尔思 (略) | 公示时间 | 2024.9.11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包括:水安全保障工程(防洪工程、排涝工程)、水环境保障工程(农田面源控制工程、小南河支流水系整治工程、底质修复及清淤工程、尾水深度处理工程、镇区面源控制及坑塘水系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畜禽养殖及农业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水生态保障工程(内河生态化改造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废水防治措施:①基坑汇积水通过潜水泵抽排至基坑外,经基坑沉淀悬浮物达标后可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②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处理后水施工用水重复使用 (略) 洒水抑尘;③施工生活污水经村庄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灌;④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和废弃物,以防被雨水冲刷或淋溶产生污水。二、大气防治措施:①严格落实施工过程“6个百分百”的相关要求,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②对各废气污染源和扬尘点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对车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工地现场周边设置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施工场地的 (略) 硬化,并采取措施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安装渣土运输车辆GPS定位系统,严格实施密闭运输,落实冲洗保洁措施,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或者扬尘等;③加强对施工机械燃料的管理,合理布置运输 (略) 线。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需采用隔声屏障。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①生活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②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堆土场(树立标示牌,建设拦挡设施),并做好防雨防渗措施;建筑废料定 (略) 清运;③各施工布置区各设置一座10m2危废暂存间(共3处),废弃机械油料和隔油池隔出的废油要及时回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废油和含油沉淀污泥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废水隔油沉淀池进行防渗防漏;②定期对机械设备检修,防止机油泄漏;③施工建筑垃圾定期清走,防止产生降雨淋溶水。六、生态保护措施:常规生态治理措施:①禁止在生态红线内部排放任何污染物,对生态红线内土壤造成扰动的,工程结束后应尽快恢复;②各段工程完工后,应尽快实施施工迹地植被恢复措施,充分利用可绿化用地,种植适宜的草本植物和防护林;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增强大家的环境保护意识;④要求所有施工布置内容都不得设置在生态红线内,不得占用林地、耕地、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建议布置在荒地上。施工结束后回复其原有环境功能;然后复耕,也可以清除硬化表层,复填其它疏松土壤,然后再复耕。⑤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或者尽量缩短在雨季施工的时间,合理安排工期,尽量减少地表裸露时间,以力求减少水土流失的数量;⑥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地表植被。对临时占用地要尽快进行复垦,在对废渣、废料和临时建筑拆除、清理后,对地压实的土地进行翻松、平整、适当布设土埂,恢复破坏的排水系统。水生生态保护措施:①禁止施工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有害的施工材料尤其是粉尘类材料的堆放要远离水体。②及时对工程区植被进行恢复,维护水生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和管理力度。*生生态保护措施:①对于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要求在结束后及时清理剩余材料,可以先种植一些浅根性草本植物进行先期绿化,然后复耕,也可以清除硬化表层,复填其它疏松土壤,然后再复耕。②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施工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七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工程分主体工程区、 (略) 区、施工生产区、料场区分别进行水土保持工作,从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方面着手。 运营期:一、水环境保护措施:①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收集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灌。③尾水深度处理工程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新建的潜污泵泵站就近向北穿堤排入小南河。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区内无废气污染源。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水泵设置设置减震基座减震,墙壁门窗隔声处理、设置隔声罩等。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定期收集至乡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 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3]91号)等法律、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2 (略) 络公示的方式,在庐江县政府 (略) 进行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2024年6月19日通过庐江县政府 (略) 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同步在报纸及在项目现场张贴纸质公告等方式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信息的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和内容合法、真实。整个公参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公众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无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 (略) (略) 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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