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实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实地核实检查对象
从南漳县范围内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的采矿权人和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原采矿权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实地核实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实地核实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10%。
二、时间安排
2024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25日。
三、实地核实检查内容
(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情况。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与土地复垦费用计提存储情况。
(三)年度基金提取和使用计划编制情况。
(四)土地损毁情况。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
(六)档案及监测等资料是否齐全。
(七)与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实地核实检查流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从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的采矿权人和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原采矿权人名录库中抽取实地核实检查对象(检查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工作组的组成。抽取执法人员,同技术协作单位组成监督检查组。
(三)开展实地核实。监督检查人员实地核实,并现场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附件2),并指出监督检查对象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对象须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四)检查结果公示。检查完成后编制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总结报告,检查结果按要求予以公示。
(五)检查问题处置。对检查未发现问题的,可不列入2025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检查对象。对检查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进行信用联合惩戒,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其他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县局统筹安排实地检查。
(二)被检对象要主动配合,认真按要求做好准备,如实提供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中发生的各类资料。
(三)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附件:1.南漳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联系人:童黎;联系电话:*)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
南漳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名单(1).xlsx
附件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docx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实地核实检查对象
从南漳县范围内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的采矿权人和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原采矿权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实地核实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实地核实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10%。
二、时间安排
2024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25日。
三、实地核实检查内容
(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情况。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与土地复垦费用计提存储情况。
(三)年度基金提取和使用计划编制情况。
(四)土地损毁情况。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
(六)档案及监测等资料是否齐全。
(七)与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实地核实检查流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从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的采矿权人和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原采矿权人名录库中抽取实地核实检查对象(检查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工作组的组成。抽取执法人员,同技术协作单位组成监督检查组。
(三)开展实地核实。监督检查人员实地核实,并现场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附件2),并指出监督检查对象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对象须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四)检查结果公示。检查完成后编制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总结报告,检查结果按要求予以公示。
(五)检查问题处置。对检查未发现问题的,可不列入2025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检查对象。对检查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进行信用联合惩戒,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其他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县局统筹安排实地检查。
(二)被检对象要主动配合,认真按要求做好准备,如实提供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中发生的各类资料。
(三)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附件:1.南漳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联系人:童黎;联系电话:*)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
南漳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名单(1).xlsx
附件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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