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轩赫木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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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轩赫木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标题: 2024年9月1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轩赫木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MB*K/20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12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9月1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轩赫木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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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搬迁技改项目

(略) 临淄区金岭镇临淄智造小镇高分子产业园内西南角现有9号生产车间

(略)

山东美陵 (略)

项目总投资200.*元,环保投资10.*元。公司原有“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项目”位于 (略) 临淄区凤凰镇侯家屯村南200米,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内设一条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生产线。该项目租赁临淄智造小镇高分子产业园9号生产车间的2、3层,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利用原有项目的精密锯、镂铣机、封边机、雕刻机加工中心、砂光机、喷漆房、打磨房、开料机等设备;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由“过滤+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更新“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项目以实木板材、复合板材、白乳胶、封边热熔胶、底漆、面漆等为原料,通过裁切、压合、木工、封边、组装、底漆喷涂、烘干、底漆打磨、底漆喷涂、烘干等工序,年产5000套实木门、5000套实木家具。

1. 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裁切废气、木材加工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底漆打磨废气在底漆打磨房内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1排气筒(25m)排放。压合、封边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喷漆废气再喷漆房内负压收集,由引风机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2排气筒(25m)高空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

3.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边角料、原料废包装、废过滤棉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水性漆废漆渣单独收集后袋装储存委托环卫部门分类处理;废水性漆桶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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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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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搬迁技改项目

(略) 临淄区金岭镇临淄智造小镇高分子产业园内西南角现有9号生产车间

(略)

山东美陵 (略)

项目总投资200.*元,环保投资10.*元。公司原有“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项目”位于 (略) 临淄区凤凰镇侯家屯村南200米,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内设一条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生产线。该项目租赁临淄智造小镇高分子产业园9号生产车间的2、3层,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利用原有项目的精密锯、镂铣机、封边机、雕刻机加工中心、砂光机、喷漆房、打磨房、开料机等设备;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由“过滤+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更新“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项目以实木板材、复合板材、白乳胶、封边热熔胶、底漆、面漆等为原料,通过裁切、压合、木工、封边、组装、底漆喷涂、烘干、底漆打磨、底漆喷涂、烘干等工序,年产5000套实木门、5000套实木家具。

1. 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裁切废气、木材加工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底漆打磨废气在底漆打磨房内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1排气筒(25m)排放。压合、封边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喷漆废气再喷漆房内负压收集,由引风机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2排气筒(25m)高空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

3.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边角料、原料废包装、废过滤棉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水性漆废漆渣单独收集后袋装储存委托环卫部门分类处理;废水性漆桶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标题: 2024年9月1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轩赫木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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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9-12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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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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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搬迁技改项目

(略) 临淄区金岭镇临淄智造小镇高分子产业园内西南角现有9号生产车间

(略)

山东美陵 (略)

项目总投资200.*元,环保投资10.*元。公司原有“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项目”位于 (略) 临淄区凤凰镇侯家屯村南200米,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内设一条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生产线。该项目租赁临淄智造小镇高分子产业园9号生产车间的2、3层,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利用原有项目的精密锯、镂铣机、封边机、雕刻机加工中心、砂光机、喷漆房、打磨房、开料机等设备;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由“过滤+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更新“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项目以实木板材、复合板材、白乳胶、封边热熔胶、底漆、面漆等为原料,通过裁切、压合、木工、封边、组装、底漆喷涂、烘干、底漆打磨、底漆喷涂、烘干等工序,年产5000套实木门、5000套实木家具。

1. 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裁切废气、木材加工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底漆打磨废气在底漆打磨房内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1排气筒(25m)排放。压合、封边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喷漆废气再喷漆房内负压收集,由引风机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2排气筒(25m)高空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

3.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边角料、原料废包装、废过滤棉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水性漆废漆渣单独收集后袋装储存委托环卫部门分类处理;废水性漆桶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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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搬迁技改项目

(略) 临淄区金岭镇临淄智造小镇高分子产业园内西南角现有9号生产车间

(略)

山东美陵 (略)

项目总投资200.*元,环保投资10.*元。公司原有“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项目”位于 (略) 临淄区凤凰镇侯家屯村南200米,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内设一条年产5000套木门家具生产线。该项目租赁临淄智造小镇高分子产业园9号生产车间的2、3层,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利用原有项目的精密锯、镂铣机、封边机、雕刻机加工中心、砂光机、喷漆房、打磨房、开料机等设备;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由“过滤+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更新“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项目以实木板材、复合板材、白乳胶、封边热熔胶、底漆、面漆等为原料,通过裁切、压合、木工、封边、组装、底漆喷涂、烘干、底漆打磨、底漆喷涂、烘干等工序,年产5000套实木门、5000套实木家具。

1. 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裁切废气、木材加工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底漆打磨废气在底漆打磨房内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1排气筒(25m)排放。压合、封边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喷漆废气再喷漆房内负压收集,由引风机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2排气筒(25m)高空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

3.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边角料、原料废包装、废过滤棉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水性漆废漆渣单独收集后袋装储存委托环卫部门分类处理;废水性漆桶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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