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国家级化工示范区江汉盐化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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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国家级化工示范区江汉盐化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55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潜江国家级化工示范区(江汉盐化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潜江国家级化工示范区(江汉盐化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区范围及面积: (略) ,西至红旗大道以东,东至汉江江堤、 (略) , (略) 以南,规划面积7.2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1-2035年,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规划目标:江汉盐化工业园打造川气东送重要节点,建设满足需要的盐穴储气库,保障国家天然气战略储备; (略) 圈构建产业协作配套基地,以特色盐化工、光电信息材料、半导体、高端前沿材料为特色,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成为湖北省高端新材料、电子化学品和盐化工产业的重要载体,建设“ (略) ”产业配套基地, (略) 及湖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以“产品高端化、布局合理化、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管理智慧化”为目标,打造国家能源安全战略节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循环化发展示范园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产业发展定位:世界领先的氯系消毒剂供应园区和特色新材料生产基地。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为特色盐化工、电子化学品和高端新材料,拓展新能源产业。

二、评价组织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泳水

联系方式:072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 (略)

联系人:郑星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调查分析;规划区域现状评价;存在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公众参与;规划的环境和理性综合论证;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等。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链接如下:

http://**_*.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1、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或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我单位进行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理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予公开。

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55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潜江国家级化工示范区(江汉盐化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潜江国家级化工示范区(江汉盐化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区范围及面积: (略) ,西至红旗大道以东,东至汉江江堤、 (略) , (略) 以南,规划面积7.2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1-2035年,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规划目标:江汉盐化工业园打造川气东送重要节点,建设满足需要的盐穴储气库,保障国家天然气战略储备; (略) 圈构建产业协作配套基地,以特色盐化工、光电信息材料、半导体、高端前沿材料为特色,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成为湖北省高端新材料、电子化学品和盐化工产业的重要载体,建设“ (略) ”产业配套基地, (略) 及湖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以“产品高端化、布局合理化、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管理智慧化”为目标,打造国家能源安全战略节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循环化发展示范园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产业发展定位:世界领先的氯系消毒剂供应园区和特色新材料生产基地。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为特色盐化工、电子化学品和高端新材料,拓展新能源产业。

二、评价组织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泳水

联系方式:072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 (略)

联系人:郑星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调查分析;规划区域现状评价;存在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公众参与;规划的环境和理性综合论证;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等。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链接如下:

http://**_*.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1、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或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我单位进行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理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予公开。

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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