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4日-7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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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4日-7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4日-7月22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1-*( (略) 安义生态环境局204室)

传 ?真:0791-*

通讯地址:安 (略) 455号, 邮编:*

批复名称

日期

文号

2024-26关于江西威 (略) 年产5000吨复配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年7月4日

安环审批〔2024〕26号

?2024-27关于江 (略) 安义优旺生产尼龙隔热条尼龙颗粒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024年7月11日

安环审批〔2024〕27号

2024-28关于江西 (略) 军威铝单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年7月22日

安环审批〔2024〕28号

2024-29关于江 (略) 年产6000吨塑料粒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年7月22日

安环审批〔2024〕29号

2024-30关于 (略) 南昌福兴铝业年处理2200吨铝型材表面处理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年7月30日

安环审批〔2024〕30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4日-7月22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1-*( (略) 安义生态环境局204室)

传 ?真:0791-*

通讯地址:安 (略) 455号, 邮编:*

批复名称

日期

文号

2024-26关于江西威 (略) 年产5000吨复配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年7月4日

安环审批〔2024〕26号

?2024-27关于江 (略) 安义优旺生产尼龙隔热条尼龙颗粒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024年7月11日

安环审批〔2024〕27号

2024-28关于江西 (略) 军威铝单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年7月22日

安环审批〔2024〕28号

2024-29关于江 (略) 年产6000吨塑料粒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年7月22日

安环审批〔2024〕29号

2024-30关于 (略) 南昌福兴铝业年处理2200吨铝型材表面处理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年7月30日

安环审批〔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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