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锦升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浙江锦升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现对浙江 (略) 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9月12日起,截至2024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改扩建项目

工程概要:浙江 (略) 是一家专门从事塑料包装袋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现为了更好的发展, (略) 场需求,企业决定在原址( (略) 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688号华商智造园第11幢),利用现有厂房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元,总建筑面积5304.44m2,新增生产设备的同时将部分老旧设备更新换代,改进生产工艺,调整原辅料用量,扩大产能。全厂共布置5台柔版印刷机、5台凹版印刷机、2台淋膜机、8台打边机、2台抽M边机、2台切缝套机、15台超声波卷口机、2台空压机等设备进行生产,最终全厂可达到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

1

华山村

西侧

255

20

滨江社区

东南侧

2698

2

营垟村

东北侧

1285

21

余桥社区

北侧

2048

3

三禾村

西北侧

1102

22

蒲山小学

东北侧

1750

4

塘下村

西侧

2227

23

苍南县星海学校

西侧

1498

5

上刘村

西南侧

2016

24

苍南县树人学校

西侧

1239

6

红星村

西南侧

1944

25

灵溪镇渎浦小学

西南侧

2235

7

上汇村

西北侧

2111

26

灵溪镇灵江学校

东南侧

1495

8

新港村

东南侧

1869

27

苍南民族中学

西南侧

2892

9

梧梅村

东南侧

1216

28

苍 (略)

西南侧

1705

10

浦边村

东侧

2079

29

(略)

西南侧

2492

11

镇江村

南侧

1940

30

规划居住用地1

北侧

94

12

山脚李村

东南侧

2150

31

规划居住用地2

东北侧

502

13

江苏村

东南侧

1712

32

规划居住用地3

西北侧

1859

14

平南村

东南侧

1850

33

规划居住用地4

西南侧

1798

15

郭家车村

西南侧

2619

34

规划居住用地5

西南侧

2328

16

汤家垟村

西南侧

2006

35

规划居住用地6

东南侧

547

17

灵海村

东北侧

1615

36

规划居住用地7

南侧

502

18

金龙社区

南侧

1095

37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

西南侧

620

19

灵江社区

东南侧

1824

38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

南侧

487

声环境

1

规划居住用地1

北侧

94





水环境

1

附近内河

南侧

17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仅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3)mg/L、总氮≤12(15)mg/L)。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2年可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实施后污水近期设计处理总规模达到*吨/日,现实际处理水量达到7.*吨/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尚有余量1.*吨/日。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m3/d(420m3/a),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余量占比为0.008%,且水质简单,不会超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不会对其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印刷工序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于楼顶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淋膜工序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于楼顶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非*烷总烃、TSP、*苯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废气正常工况下,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标,废气高空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根据AERMOD模型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苯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且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苯在叠加在建、拟建污染源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附近敏感点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2、废气:针对印刷工序废气,企业设置独立密闭的印刷车间,并对凹版印刷机采用生产线密闭,产污节点上方设置顶部吸风口;对柔版印刷机采用产污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垂挂软帘,形成半密闭;废气收集后统一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于楼顶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针对淋膜工序废气,企业设置独立密闭的淋膜车间,并在淋膜机产污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直接于楼顶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如彩印机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边角料和残次品、废一般包装材料、废彩印版、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化学包装桶、废油墨渣、废抹布、废柔印版、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危废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浙江 (略) 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改扩建项目位于 (略) 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688号华商智造园第11幢,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 (略) 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和《关于加强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陈总 联系方式:*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现对浙江 (略) 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9月12日起,截至2024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改扩建项目

工程概要:浙江 (略) 是一家专门从事塑料包装袋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现为了更好的发展, (略) 场需求,企业决定在原址( (略) 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688号华商智造园第11幢),利用现有厂房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元,总建筑面积5304.44m2,新增生产设备的同时将部分老旧设备更新换代,改进生产工艺,调整原辅料用量,扩大产能。全厂共布置5台柔版印刷机、5台凹版印刷机、2台淋膜机、8台打边机、2台抽M边机、2台切缝套机、15台超声波卷口机、2台空压机等设备进行生产,最终全厂可达到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

1

华山村

西侧

255

20

滨江社区

东南侧

2698

2

营垟村

东北侧

1285

21

余桥社区

北侧

2048

3

三禾村

西北侧

1102

22

蒲山小学

东北侧

1750

4

塘下村

西侧

2227

23

苍南县星海学校

西侧

1498

5

上刘村

西南侧

2016

24

苍南县树人学校

西侧

1239

6

红星村

西南侧

1944

25

灵溪镇渎浦小学

西南侧

2235

7

上汇村

西北侧

2111

26

灵溪镇灵江学校

东南侧

1495

8

新港村

东南侧

1869

27

苍南民族中学

西南侧

2892

9

梧梅村

东南侧

1216

28

苍 (略)

西南侧

1705

10

浦边村

东侧

2079

29

(略)

西南侧

2492

11

镇江村

南侧

1940

30

规划居住用地1

北侧

94

12

山脚李村

东南侧

2150

31

规划居住用地2

东北侧

502

13

江苏村

东南侧

1712

32

规划居住用地3

西北侧

1859

14

平南村

东南侧

1850

33

规划居住用地4

西南侧

1798

15

郭家车村

西南侧

2619

34

规划居住用地5

西南侧

2328

16

汤家垟村

西南侧

2006

35

规划居住用地6

东南侧

547

17

灵海村

东北侧

1615

36

规划居住用地7

南侧

502

18

金龙社区

南侧

1095

37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

西南侧

620

19

灵江社区

东南侧

1824

38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

南侧

487

声环境

1

规划居住用地1

北侧

94





水环境

1

附近内河

南侧

17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仅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3)mg/L、总氮≤12(15)mg/L)。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2年可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实施后污水近期设计处理总规模达到*吨/日,现实际处理水量达到7.*吨/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尚有余量1.*吨/日。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m3/d(420m3/a),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余量占比为0.008%,且水质简单,不会超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不会对其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印刷工序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于楼顶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淋膜工序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于楼顶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非*烷总烃、TSP、*苯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废气正常工况下,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标,废气高空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根据AERMOD模型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苯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且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苯在叠加在建、拟建污染源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附近敏感点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2、废气:针对印刷工序废气,企业设置独立密闭的印刷车间,并对凹版印刷机采用生产线密闭,产污节点上方设置顶部吸风口;对柔版印刷机采用产污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垂挂软帘,形成半密闭;废气收集后统一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于楼顶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针对淋膜工序废气,企业设置独立密闭的淋膜车间,并在淋膜机产污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直接于楼顶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如彩印机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边角料和残次品、废一般包装材料、废彩印版、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化学包装桶、废油墨渣、废抹布、废柔印版、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危废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浙江 (略) 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改扩建项目位于 (略) 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688号华商智造园第11幢,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 (略) 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和《关于加强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陈总 联系方式:*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