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卓兴
关于2024年9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卓兴
关于2024年9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平县卓兴纸制品厂年产鸡蛋托400吨项目 | (略) 安平县崔安村村南500米处 | 安平县卓兴纸制品厂 | 河北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21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0平方米,采购设备包括搅拌设备、调匀设备、全自动蛋托制造机、烘干设备、真空泵。 | 1、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衡环办[2020]19号)要求; 2、项目成型工序白水回用于调匀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水质简单且水量小,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3、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采取低噪音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5、项目已通过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安审批备字{2024}131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关于2024年9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平县卓兴纸制品厂年产鸡蛋托400吨项目 | (略) 安平县崔安村村南500米处 | 安平县卓兴纸制品厂 | 河北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21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0平方米,采购设备包括搅拌设备、调匀设备、全自动蛋托制造机、烘干设备、真空泵。 | 1、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衡环办[2020]19号)要求; 2、项目成型工序白水回用于调匀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水质简单且水量小,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3、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采取低噪音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5、项目已通过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安审批备字{2024}131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