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路与卷桥河二路交会处西侧商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将军路与卷桥河二路交会处西侧商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以下情况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是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是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将军路与卷桥河二路交会处西侧商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内容:
(略) 与 (略) 交会处西侧商住地块位于 (略) 点军区,地块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1.*°,北纬30.*°,地块临近长江,地块距离长江垂直距离约880m。本地块原为巴王店村居民点、农田及堰塘,主要用途为农村集体土地及农用地,地块内现状为运动场及闲置地。本地块相邻的北 (略) ;东侧为点军区三峡非遗in巷,南侧为URD那溪谷;西侧 (略) 、那溪谷、空地。根据地块红线图,地块的总占地面积约*.91平方米。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第一类建设用地中的商住用地。根据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现状为运动场及闲置地,为尽可能摸清地块原土壤环境状况,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点军区征迁协调指挥部委托湖北 (略) (略) 与 (略) 交会处西侧商住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按要求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了项目组,调查取得了地块历史资料、规划条件、政府文件等资料,按照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实地踏勘、调研,人员访谈和核实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将军路与卷桥河二路交会处西侧商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以下情况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是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是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将军路与卷桥河二路交会处西侧商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内容:
(略) 与 (略) 交会处西侧商住地块位于 (略) 点军区,地块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1.*°,北纬30.*°,地块临近长江,地块距离长江垂直距离约880m。本地块原为巴王店村居民点、农田及堰塘,主要用途为农村集体土地及农用地,地块内现状为运动场及闲置地。本地块相邻的北 (略) ;东侧为点军区三峡非遗in巷,南侧为URD那溪谷;西侧 (略) 、那溪谷、空地。根据地块红线图,地块的总占地面积约*.91平方米。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第一类建设用地中的商住用地。根据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现状为运动场及闲置地,为尽可能摸清地块原土壤环境状况,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点军区征迁协调指挥部委托湖北 (略) (略) 与 (略) 交会处西侧商住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按要求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了项目组,调查取得了地块历史资料、规划条件、政府文件等资料,按照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实地踏勘、调研,人员访谈和核实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将军路与卷桥河二路交会处西侧商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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