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东达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化纤布1500万米、化纤丝18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长兴东达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化纤布1500万米、化纤丝18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年加工化纤布*米、化纤丝1800吨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
5、项目建设内容:
企业拟投资*元,拟在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 (略) 联喷水织机147台、加弹机2台,并新增其他生产辅助设备。项目完成后,最终全厂共集聚喷水织机147台,加弹机4台,全厂形成年加工化纤布*米、化纤丝1800吨、磨毛*米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 | |
方向 | 距离 | ||
1 | 夹浦村叶家 | 西南 | 最近距离厂界约5m |
2 | 北京? | 东南 | 最近距离厂界约290m |
3 | 夹浦村 | 东北 | 最近距离厂界约348m |
4 | 夹浦村安置点 | 北 | 最近距离厂界约102m |
5 | 上沈村 | 西北 | 最近距离厂界约356m |
6 | 溪南村 | 西 | 最近距离厂界约362m |
7 | 溪南村安置点 | 西北 | 最近距离厂界约356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 (略) (略) ,最终排入长 (略) ;生产废水通 (略) 纳管至长 (略) 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93.33%回用于夹浦镇喷水织机企业,6.67%纳管至长 (略) 处理排放。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对周边影响较小。
2、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项目选用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丝、废棕丝、一般包装固废、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及劳保用品、浮油等。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地下水:根据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由长 (略) 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由长 (略) 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93.33%回用于夹浦镇喷水织机企业,6.67%纳管至长 (略) 深度处理,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只要企业在落实防腐、防渗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影响是可接受的。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分析,项目在生产车间、危废仓库等均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等措施,在落实好厂区相关措施下,不会对厂区内及其周边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主要存在火灾、泄漏、爆炸等风险事故,同时还存在废气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均属常见的环境风险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由长 (略) 统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通 (略) 纳管至长 (略) 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93.33%回用于夹浦镇喷水织机企业,6.67%纳管至长 (略) 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弹含油废气。加弹含油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排放限值。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设备选型时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震措施,室外风机等安装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厂区固废按要求分类收集,并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一般固废 (略) 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危废暂存库等关键场所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防止废水、废液渗入地下水系统和土壤。
6、环境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要求运行“三废”治理措施,杜绝“三废”事故性排放。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得到有效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年加工化纤布*米、化纤丝1800吨项目的建设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符合长兴县域总体规划、夹浦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项目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2)对象: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第二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
联系人:蒋建平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杭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西湖区三 (略) 789号龙申综合发展中心6幢506室
联系电话:*
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联系电话:0572-*
联系地址:长 (略) 8号行政服务中心
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 (略) 站上向社会公开或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9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年加工化纤布*米、化纤丝1800吨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
5、项目建设内容:
企业拟投资*元,拟在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 (略) 联喷水织机147台、加弹机2台,并新增其他生产辅助设备。项目完成后,最终全厂共集聚喷水织机147台,加弹机4台,全厂形成年加工化纤布*米、化纤丝1800吨、磨毛*米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 | |
方向 | 距离 | ||
1 | 夹浦村叶家 | 西南 | 最近距离厂界约5m |
2 | 北京? | 东南 | 最近距离厂界约290m |
3 | 夹浦村 | 东北 | 最近距离厂界约348m |
4 | 夹浦村安置点 | 北 | 最近距离厂界约102m |
5 | 上沈村 | 西北 | 最近距离厂界约356m |
6 | 溪南村 | 西 | 最近距离厂界约362m |
7 | 溪南村安置点 | 西北 | 最近距离厂界约356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 (略) (略) ,最终排入长 (略) ;生产废水通 (略) 纳管至长 (略) 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93.33%回用于夹浦镇喷水织机企业,6.67%纳管至长 (略) 处理排放。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对周边影响较小。
2、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项目选用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丝、废棕丝、一般包装固废、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及劳保用品、浮油等。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地下水:根据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由长 (略) 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由长 (略) 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93.33%回用于夹浦镇喷水织机企业,6.67%纳管至长 (略) 深度处理,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只要企业在落实防腐、防渗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影响是可接受的。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分析,项目在生产车间、危废仓库等均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等措施,在落实好厂区相关措施下,不会对厂区内及其周边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主要存在火灾、泄漏、爆炸等风险事故,同时还存在废气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均属常见的环境风险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由长 (略) 统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通 (略) 纳管至长 (略) 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93.33%回用于夹浦镇喷水织机企业,6.67%纳管至长 (略) 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弹含油废气。加弹含油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排放限值。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设备选型时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震措施,室外风机等安装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厂区固废按要求分类收集,并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一般固废 (略) 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危废暂存库等关键场所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防止废水、废液渗入地下水系统和土壤。
6、环境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要求运行“三废”治理措施,杜绝“三废”事故性排放。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得到有效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年加工化纤布*米、化纤丝1800吨项目的建设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符合长兴县域总体规划、夹浦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项目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2)对象: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第二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
联系人:蒋建平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杭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西湖区三 (略) 789号龙申综合发展中心6幢506室
联系电话:*
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联系电话:0572-*
联系地址:长 (略) 8号行政服务中心
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 (略) 站上向社会公开或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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